多举措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后续就业帮扶工作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20-01-07                               打印本页
  

    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部署安排,把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作为就业扶贫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实现脱贫致富。

  一、统筹谋划,精准定位

  按照“以岗定搬、以业定迁”的要求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在哪里,人社服务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的目标,年初专门制定《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近期,按照国家四部委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精神,会同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对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推进。将深度贫困县安置区、城镇和工业园区安置区、人口规模800人以上大型安置区作为就业帮扶重点区域;把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搬迁劳动力,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作为重点人群。聚焦搬迁群众后续问题,坚持普惠性政策和专门政策、措施并举,“有扶贫车间、有技能培训、有就业服务、有公益性岗位”,全力做好搬迁群众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努力促进搬迁“进城入镇”群众充分就业,努力促进有劳动力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一人实现就业。

  二、强化管理,提升服务

  将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在集中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服务点或专门窗口,配备专门人员,5000人以上的集中安置点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站、2500人以上的设立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点,在其他安置点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窗口,为搬迁群众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建立安置区岗位信息常态化推送机制,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滴灌式”精准推荐就业岗位和职业培训信息,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劳动力至少获得3个以上有针对性的岗位信息,有培训意愿的搬迁劳动力在1个月内获得培训信息。下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资金3600万元,专门用于集中安置点就业帮扶工作。截至10月底,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站(点)263个、服务窗口281个。目前共组织大型集中安置区就业帮扶专场招聘会13场,发放宣传资料5万多份,为现场求职搬迁群众提供300家企业的6万多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8600余人。

  三、摸清底数,精准对象

  组织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相关信息摸排工作,以县区为主体、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易地扶贫搬迁户为基本对象,及时了解掌握易地扶贫搬迁规模、进度,搬迁对象情况。按照关于建立全省就业扶贫“三个清单”台账通知要求,建立“贫困劳动力对象清单、用工需求清单、公益性岗位清单”,精准掌握搬迁贫困劳动力的技能水平、培训需求、岗位需求、输出地意向等状况。锁定重点对象,制定帮扶工作清单,开展精准培训、就业创业帮扶。截至10月底,通过摸排全省已搬迁16-65岁劳动力47.64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35.85万人。

  四、加强培训,提升技能

  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的技能培训纳入全省大规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计划, 应培尽培。特别对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每人每年可享受2次培训,对属于深度贫困县的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上浮30%。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安置区用工项目、劳务输出项目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在职业技能培训项目中增加通用职业素质培养、城市生活常识等培训内容。力争对易地扶贫搬迁人口的每个适龄贫困劳动者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1名技能劳动者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开展创业基础能力培训,组织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参加网络创业培训,截至10月底,全省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各类培训37.51万人次、其中搬迁贫困劳动力35.54万人次。

  五、拓宽渠道,促进就业

  通过“组织劳务输出、扶贫车间吸纳、扶持创业带动、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拓宽搬迁群众就业门路。对于“能出去,可远行”的搬迁劳动力,鼓励异地转移就业。依托全省各级、各类121个驻外劳务工作站,开展劳务对接、组织务工专列专车,提供跟踪服务和帮助,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对于“能出去,但不能远走”的搬迁贫困劳动力,帮扶就地就近就业。千方百计开发就业岗位,落实安置区企业吸纳就业的职业培训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针对产业发展不充分、就业岗位缺乏的集中安置区,大力发展就业扶贫车间,创造就业岗位。完善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扩大政策扶持范围,将安置区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纳入贷款政策扶持对象,扶持创业带动就业。对有劳动力但“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搬迁贫困家庭,政策帮扶安置就业。对于无法通过市场实现就业的大龄、残疾、失地等搬迁贫困家庭劳动力,多渠道开发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帮扶搬迁贫困劳动力。截至10月底,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实现就业37.51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28.75万人)、搬迁劳动力就业率78.73%,吸纳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5449人;扶持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创业3629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搬迁贫困劳动力3.8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