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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千人计划”服务窗口作风建设促进服务效能提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7-10          来源: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人留专字[2014] 10

 

各省(区、市)“千人计划”服务窗口:

为巩固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今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 5号)。为积极落实专项行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宗旨意识和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提高“千人计划”专家生活待遇落实服务工作效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着力提高“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千人计划”是我国目前最高层次的海外人才引进计划,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字号”引才品牌。“千人计划”服务窗口是落实相关政策,营造良好环境,为“千人计划”专家排忧解难的重要平台。“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千人计划”专家的工作和生活,关系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效果和后续发展。各窗口单位要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特别是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服务窗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要将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和正在进行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并以此为抓手和契机,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加快形成和完善服务规范、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以优良过硬作风促进服务质量和效能不断提升

二、强基固本,着力确保“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工作作风过硬和服务规范

各窗口单位要以“千人计划”专家满意为目标,视人才为亲人,与人才交朋友,做到以周到服务温暖人,以真挚感情凝聚人。要结合各自的服务特点制定服务规范,普遍实行“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即首问负责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窗口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服务要亮明身份(统一着装或挂牌服务)、亮明承诺、亮明标准。同时,各窗口单位要严明纪律,文明服务。认真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要规定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服务语言规范,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手势、姿态具有亲和力。各窗口单位要建立健全日常学习、交流、会议、案例收集分析、新进人员上岗培训等制度,努力为“千人计划”专家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把“千人计划”服务窗口打造成一个贴心、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品牌。

三、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工作效能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特需资源。服务“千人计划”专家,既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供基本服务,又要本着以特殊方式为特殊人才解决特殊问题的原则,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深入发掘服务内涵,不断创新服务手段。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服务窗口直接接触专家和联系相关职能部门的优势,主动深入专家群体了解需求、直接听取专家对改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专家比较集中的单位,要组织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咨询等项目。要针对“千人计划”专家服务特点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效率,增加服务环节运行状态的透明度。同时,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顺畅信息材料交换渠道,努力建设各项生活待遇落实的“绿色通道”,尽最大可能解除“千人计划”入选专家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交流,着力提高“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建设标准

为进一步提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水平,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将采取多种方式促进各服务窗口之间的交流与学习,今年计划举办“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工作会、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片会、现场会及“千人计划”服务窗口能力建设培训班等活动。各窗口单位也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主动向系统内外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个人学习取经,努力形成整体性服务特色和品牌优势。

我窗口制定了《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服务规范(试行)》,试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及建议请及时向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反映。另外,也提供了《广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服务管理制度》,供各窗口单位参考,并请各窗口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服务规范。

五、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窗口单位要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围绕本单位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专家和用人单位反映集中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自选动作。各省级“千人计划”服务窗口要加强对所指导的地市服务窗口的督导,在组织相关领域专业会议和开展培训时,要将作风建设列为重要内容。各窗口单位要对“千人计划”服务方面的创新举措和优秀事迹进行梳理汇总,及时总结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并报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将积极做好先进经验的交流和推广,研究制定符合业务特点的各项服务规范、流程、标准和监督评价机制。

 

附件:

1.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服务规范(试行)

2.广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服务管理制度(供参考)

 

国家“千人计划”服务窗口

(人社部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代章)

2014625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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