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2〕37号
您提出的关于借世界技能大赛之势,构建职业技能新生态的提案收悉,经商教育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技能大赛加强宣传,倡导全社会给予技能人才新待遇
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人才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注重宣传提高技能大赛社会影响力,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着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着力构建以世界技能大赛为引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地方各级职业技能竞赛以及专项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二是加大技能人才工作宣传力度。协调中央媒体、地方媒体、行业媒体,多渠道宣传报道。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技能频道”,开通“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协调《新闻联播》《焦点访谈》《新闻1+1》等多个栏目多次报道技能竞赛活动和获奖选手事迹,与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网、央视新媒体中心等媒体对接,开展世界技能大赛系列宣传活动。三是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为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提高其待遇水平,2022年3月,我部出台了《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建立与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相衔接、与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相适应,并与使用相结合、与待遇相匹配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职业技能等级由原来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等级,调整为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意见》要求,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奖、科研项目申报等方面,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用到特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比照正高级职称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首席技师薪酬待遇可参照本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标准确定或根据实际确定,不低于特级技师薪酬待遇。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技能竞赛宣传工作力度,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畅通技能人才引进和成长通道,提高技能人才收入和社会地位,让技能人才拥有更多职业荣誉感和获得感。
二、关于通过了解世界技能大赛水平,厘清职业教育方向
2022年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2022年5月1日开始施行。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着力提升职业教育认可度,明确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提出国家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提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世界技能大赛由世界技能组织每两年举办一届,被誉为“世界技能奥林匹克”,其竞技水平代表了各领域职业技能发展的世界先进水平。我国于2010年正式加入世界技能组织,已连续参加5届世界技能大赛,累计获得36枚金牌、29枚银牌、20枚铜牌和58个优胜奖。我国青年选手通过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创造新业绩,带动了技能劳动者特别是广大青年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同时,随着参赛影响力不断扩大,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对技能人才工作更加重视,全社会关注和参与技能竞赛的热情更加高涨。下一步,我们将以职业教育法为职业教育新的发展方向,引导社会大众更新观念、破除成见。同时,科学谋划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技能人才支撑。
三、关于通过技能大赛技能培养,重构一体化职业教育新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历来重视技能竞赛,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对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通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推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师生提升技能水平、培育工匠精神,促进职业教育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转化,推动世界技能大赛成果进课程、进课堂、进教材,进一步提高了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着力推动技能竞赛和技能培训、技能评价相衔接,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根据专业建设及教育教学标准,合理借鉴世界技能大赛的理念和标准,还原真实工作场景、体现完整工作任务、考察综合能力、突出应变能力、强化环保安全意识,进一步推动“以赛促教、以赛育人”,对接标准和产业办赛、教学。二是在技能竞赛和教育教学过程中,强调对接岗位需求办赛,在赛项设计上对接专业教学标准,对接行业新技术、新工艺,体现学生综合能力、核心技能,突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体现专业目录或专业大类的核心技能、核心知识、职业规范、职业精神和创新意识,让未参赛学校和学生共享比赛资源,提升综合技能水平。三是突出以技能竞赛引领职业教育改革。坚持通过技能竞赛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改目标,引领技能竞赛在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加强学生专业技术和职业素养的全面培育。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广泛开展技能竞赛,进一步创新我国职业教育体系。
四、关于借鉴技能大赛他国经验,形成“双元制”职工教育新模式
我国职业教育始终坚持职业教育改革与我国实际相结合,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经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一是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2021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以至少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主要培养对象,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推行培养和评价“双结合”,企业实训基地和院校培训基地“双基地”,企业导师和院校导师“双导师”培养模式,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企业竞争力。二是大力推动实训基地建设。近年来,我国与世界技能组织成员通过世界技能大赛平台,在职业技能竞赛方面开展了全面的交流互鉴,并通过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推动了集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具备条件的企业、院校设立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在满足集训需要的同时,作为实训基地满足企业职工、院校师生实践教学和培训需要,推动各地技能人才培养。同时,倡导建立和完善竞赛资源及成果转化机制,将职业技能竞赛的标准转化成技能人才培养标准和院校课程规范,将竞赛平台与实训基地建设相结合。三是指导技工院校全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促进技工院校教学与企业用人需求紧密结合,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工作过程对接,积极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同时,支持技工院校依托合作企业为学生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加大将技工院校培育为社评组织力度,面向各类就业群体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下一步,我们将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把新技术、新工艺、新理念纳入教材,把企业的典型案例及时引入教学,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