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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2-00125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6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71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2〕16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08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16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2〕162号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全国行业职能大赛优胜选手等高技能人才待遇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晋升职业等级

为调动广大技能人才参与职业技能竞赛的积极性,结合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对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晋升职业等级的相关政策。一是参加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获得金牌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获得银牌、铜牌、优胜奖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是参加全国技能大赛获奖选手,获金银铜牌及优胜奖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三是参加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决赛单人赛项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获决赛单人赛项第6—20名、双人赛项第4—10名、三人赛项第3—7名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决赛单人赛项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获决赛单人赛项第4—15名、双人赛项第3—8名、三人赛项第2—5名的,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技师。

二、关于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落实相关待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截至目前,累计5849人通过参加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全国总工会制定出台《职工职业技能比赛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管理办法》,加大对职业技能竞赛授予奖章的支持力度,第七届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大赛单列授予奖章31个。

为落实《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工资分配制度,2021年1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结合企业薪酬分配理论实践和技能人才劳动特点,在引导企业建立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体现技能价值激励导向的工资分配制度等方面,提出了可参考的方式方法,如提高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等高技能领军人才薪酬待遇,鼓励参照高级管理人员标准落实其经济待遇等。全国总工会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技能要素多渠道参与企业分配途径课题研究,积极引导各级工会组织探索通过集体协商切实提升技能人才待遇。

三、关于加大对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宣传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注重加强宣传工作,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社会影响力,切实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带动作用,大力推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中央媒体、地方媒体和行业媒体,多渠道宣传报道职业技能竞赛。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开设“技能频道”,开通“技能中国”微信公众号,开拓新的专门宣传阵地。收集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地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新闻通稿、比赛花絮、背景资料等宣传素材,统筹宣传、扩大影响。二是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动漫、短视频、宣传画等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做好竞赛活动的宣传推广。开展网络直播,打造“云观赛”平台,实现“菜单式”点播观赛新模式。三是突出宣传重点。协调《新闻联播》报道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盛况,配合《焦点访谈》《新闻1+1》等多个栏目深入采访报道职业技能竞赛有关情况。组织有关媒体对“7·15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活动进行重点宣传。四是开展深度宣传。依托各类媒体对获奖选手成长成才典型事迹进行深入宣传报道,举办技能成才、技能报国先进事迹报告会,邀请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代表分享收获体会,在“最美职工”“大国工匠”等宣传品牌工作中选树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积极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氛围。

四、关于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上升通道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积极出台政策措施,解决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问题。2018年11月,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打破职业技能评价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界限,为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作出制度性安排。在此基础上,2020年1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扩大贯通领域,提出完善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创新高技能人才职称评价机制、加强评价制度与用人制度衔接等具体措施,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规定通过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等高技能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2021年12月,印发《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其中,规定职业院校毕业生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的,可作为高技能人才按规定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到与所获技能奖项相关的岗位工作。2022年3月,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拓宽技能人才发展晋升通道。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参与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

五、关于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待遇保障

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由主办单位制定奖励政策,对获得优秀名次的选手给予一定奖励,并鼓励各地及各有关单位给予配套奖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统筹管理我国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根据《世界技能大赛参赛管理暂行办法》,对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选手,按有关规定发放不同档次的奖金。2019年,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选手分别奖励人民币30万元、18万元、12万元、5万元(均免税)。多数省(区、市)对代表本地区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和全国性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的奖励政策有明确规定,并在赛后及时予以落实。以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为例,20余个省(区、市)及有关行业部门积极落实了对获奖选手的奖励。如广东省对金牌选手奖励为25万元,广州市、深圳市对金牌选手奖励50万元。通过对获奖选手给予相应的荣誉和物质奖励,进一步增强了技能人才的获得感、自豪感、荣誉感。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技能人才激励机制,积极推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落地落实,更好指导企业建立起多层级的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切实提高技能人才的地位和待遇,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依托各类宣传品牌,充分借助媒体力量,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竞赛优秀选手的荣誉感,持续关注优秀选手成长经历和晋升通道,加大对选手奖励力度,引领带动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热爱技能、投身技能、提高技能,促进“有技能、好就业,长技能、就业好,高技能、就好业”成为社会共识。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