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欠薪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秉持“管行业必须管欠薪,管资金必须管欠薪,管项目必须管欠薪”工作思路,人社、财政、发改、住建、国资委等部门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多措并举深化根治欠薪工作,全力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一、拧紧责任链条,实现“管行业必须管欠薪”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条块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打造工资支付全流程监管新模式,确保欠薪治理从“集中攻坚”向“常态长效”转变。人社部门联合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双驻双查”模式,对在建项目进行定期全覆盖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行业特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欠薪治理的制度机制,不断加强对本行业用人单位和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重点排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欠薪隐患较大的项目。建立欠薪隐患快速发现和处置机制,确保欠薪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避免矛盾升级,实现“欠薪不出项目,纠纷不出属地”。进一步畅通欠薪投诉举报渠道,以案结事了为目标,12个盟市全部上线运行属地治理欠薪“二维码”和维权电话,确保农牧民工投诉有门。对欠薪案件,采取实时“日调度、周通报”方式,督促各类案件线索按时办结。人社部门联合住建、公安等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对恶意欠薪行为,由人社和行业主管部门及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依法依规进行惩戒。
二、强化源头治理,实现“管资金必须管欠薪”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持通过强化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欠薪问题,定期对辖区内企业、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摸底,重点检查资金流向、资金缺口以及工资支付情况。各级财政部门持续做好资金监管,严格把控政府、国企投资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和进度,确保工程款按时足额拨付,优先保障人工费用。国资委负责督促所属国有企业加强资金管理,规范工资支付流程,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同时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探索建立工程款分账管理和人工费预拨机制,解决因工程款拨付不到位导致的欠薪。赤峰市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制度,严格项目申报、项目资金分配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规范审批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常态化监管和定期审计,严防挤占挪用项目资金,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欠薪问题,确保劳动者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三、严格动态监管,实现“管项目必须管欠薪”
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主管部门把工程项目作为整治欠薪的工作重点,实现欠薪问题的源头预防、过程监管和末端治理。严格要求在建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前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并建立项目资金动态监管机制,通过银行专户和信息化平台,实时监控资金流向,确保专款专用。发改部门严格把控项目立项审批流程,在项目招投标文件中明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强化人工费独立结算的刚性约束,杜绝项目“带病”开工,对未经批准立项建设等原因导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还采取减少项目所在地区下一年度基本建设资金安排等惩戒措施。自治区住建、发改和财政等部门联合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方案,解决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导致的欠薪问题。全区统一部署辖区内政府、国企投资项目欠薪问题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查项目资金和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作用,全过程监控项目工资支付情况,推进“互联网+监管”模式,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项目资金、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支付等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