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时 间:2024-11-26
嘉 宾: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主 题:《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政策解读
时 间:2024-11-26
嘉 宾: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就《意见》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进入新发展阶段,农民工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特别是农民工总量增速放缓、老龄化趋势明显,就业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就业质量总体不高,社保、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还存在短板弱项,市民化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社会融合亟待加强。为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10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涉及农民工工作的重点内容,针对就业增收、人力资源开发、大龄农民工就业帮扶、乡村振兴、新就业形态权益维护、参保扩面、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等重点难点问题,在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维护劳动保障权益、加强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14条任务举措。
为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意见》提出坚持外出就业与就地就近就业并重,多措并举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优化场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和落实培训有关补贴政策,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健全就业帮扶长效机制,稳定脱贫人口就业。
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意见》提出打造一批创业园区,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落实各项创业补贴、担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开发创业保险产品,优化金融服务供给,切实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面临的资金问题;组织农民工创业大赛等活动,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
为促进进城农民工均等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推动农民工市民化,《意见》提出优化积分落户评分标准,开展新市民培训,推动有意愿的进城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扩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逐步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民工群体纳入城镇住房保障政策范围;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县域农民工市民化质量提升行动。
为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意见》提出督促企业遵守劳动合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建设;健全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推动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