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财务服务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承担自然资源部内部审计具体实施工作;承担有关专项核查工作;承担部有关财务政策、管理制度等研究工作;承办自然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任务。根据工作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在职人员1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自然资源部财务服务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在职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三)热爱自然资源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五)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心理素质。
(六)具有北京市常驻人口户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七)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还在禁考期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24时。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提交报名材料(cwfwzxgkzp@163.com),具体包括:
1.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版PDF格式扫描件)。
2.已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PDF格式扫描件。
3.可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材料PDF格式扫描件(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等)。
4.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扫描件。
5.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如有)PDF格式扫描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一旦发现虚假信息,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报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财务服务中心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人数组织考试。
(三)笔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北京市。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和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进入面试人员少于规定比例人数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具体面试安排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发布。面试开始一天前,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开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签到时,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财务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比对复核。
(五)考察和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发布。由财务服务中心组成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财务服务中心安排考察对象体检,体检在中心指定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考察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放弃应聘,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候选人不足考察比例人数,经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综合成绩的排名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后,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应聘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简历,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真实、准确。未认真填写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后,报名信息将不得再修改。
(二)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密切关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及时掌握资格审查结果、面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未进入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10-6656026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冠英园西区37号
自然资源部财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