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提质培优三年行动
发布日期:2024-04-17                               打印本页

 

近日,湖南省人社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4至2026年开展技工院校教师提质培优三年行动,进一步推进技工院校教师队伍建设。

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思政课教师水平。推进名师培育计划,制定专门的培养计划,通过三年努力,锻造和培育一批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带动教师培育。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发掘和培养优秀中青年教师,对标骨干教师专业标准开展培训培养。推动教师技能等级认定。到2026年末,全省技工院校60%以上的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应具备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70%以上的专业技术理论课教师应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加大工学一体化教师培养力度,制定全省工学一体化教师认定评价办法,全省各技工院校专业课程教师工学一体化认证达到专业课教师的50%以上。加强教师培养指导。

创新教师培养模式

落实教师下企业实践锻炼制度,培养适应现代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师资,专业课教师每三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实训经验。推进产教融合协同培养,依托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建立一批覆盖主要专业领域、具有湖南特色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技工院校教师双向流动。支持组建技工教育集团(联盟),积极推动技工院校分专业大类与龙头企业、骨干企业组建技工教育集团(联盟),建设一批高水平产业学院。推动“课堂革命”,坚持以培养实用技能人才为目的,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打造一批名师工作室,认定一批技工教育精品课程、创新创业示范课程和一体化教学典型案例。促进教师职业能力提升,实施教学技能专项培训,促进教学交流融合。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第一标准。在教师评优树模、骨干培养、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人才称号、绩效认定等工作中,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的基础条件。将师资培训纳入技工院校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在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和实施技工院校“双优”建设中,把师资培训作为项目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建有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基地的院校,参加省级及以上师资培训的专业教师数量应达到相应专业教师数量的40%;建有省级高技能人才基地的院校和省优质技工院校、优质专业的教师应每年全员参加校级及以上的师资培训。畅通教师发展晋升渠道,建立成长激励机制。建立优秀教师国内外发达地区访学、畅通青年教师职称晋升通道、以业绩突出的教师命名教学法或工作室等教师成长奖励机制。对攻读硕士博士或到企业学习深造并回校继续任教的教师,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