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2025年底,在全市开展创业基础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三类培训,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等,以及在北京市注册12个月内的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者等,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由人力社保部门提供补贴的创业培训,补贴资金按规定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机构。
三种培训精准帮扶不同类型劳动者创新创业
“创业启航”培训分为创业基础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培训三种类型。
其中,创业基础培训和网络创业培训主要针对北京市院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通过培训激发他们的创业意识,开展创业实训和网络创业实践,从而提升创业能力,帮助顺利走上创业道路。
创业菁英培训主要针对在北京市注册12个月内的新创小微企业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参加市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且获得奖项的创业者等。通过成功创业经验分享和个性化辅导等培训形式,提升他们的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帮助企业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
申请成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将获创业培训补贴
鼓励各类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具有办学资质的民办培训机构积极申请成为定点创业培训机构,提供优质创业培训服务。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信息化管理平台在线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质材料。
其中,创业基础培训定点机构由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网络创业培训和创业菁英训练营定点机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认定,并分别按培训项目的实施技术要点组织开展培训。定点创业培训机构组织学员完成创业培训,且取得相应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可享受创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为创业基础培训1500元/人次,网络创业培训2000元/人次,创业菁英训练营1500-2500元/人次。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本区需求,深入摸排本区重点就业群体基本信息和创业培训需求,结合培训资源和本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预估参培人次、培训项目和培训班次,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定点创业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课时、规模、教材、讲师、成果等按要求实施。
严查培训机构骗取补贴资金行为
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全过程监管享受补贴的直播培训、自有课录播培训、线下培训等。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按照培训课时10%的比例抽查直播课程;对自有录播课程,要求培训组织方存储课程视频,并定期将信息数据传输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管理平台备查;对线下培训,要求培训组织方每完成1课时培训后上传10秒钟培训现场视频至教学平台,并录制培训全程视频备查,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严防冒领、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行为。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方服务质量较差、存在骗取补贴资金行为的,将从培训组织方或教学平台名录除名,并纳入黑名单,此后不允许再参与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补贴性培训,并结合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报人社部备查;涉嫌犯罪的,将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