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失业人员,这些就业服务请您查收
发布日期:2020-04-13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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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是失业人员获得有关帮扶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http://12333.gov.cn)或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平台在线办理,也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场所现场办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在了解登记失业人员失业原因、技能水平等信息后,免费提供以下服务:

政策服务。介绍就业创业政策法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对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同步受理其政策申请。

求职培训服务。对有求职意愿的,开展职业测评、失业原因分析等指导,提供人力资源供求、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见习岗位、招聘岗位、招聘活动等信息。对有职业培训意愿的,提供职业培训信息,推介职业培训项目。

创业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实训)、开业指导、融资服务、政策落实等服务。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协助办理贷款申请。

就业援助。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协助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创业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

失业保险金申领。对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一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