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通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进情况
发布日期:2017-09-29                               打印本页
    央广网北京9月26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全面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后,异地就医人员将彻底告别原来动辄数十天的就医费用跑腿报销,出院时持社保卡就能直接结算。哪些人、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异地结算的流程是怎样的?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去年年底,人社部启动了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工作,覆盖人群从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开始逐渐扩大。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唐霁松结算,“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同时结合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根据此前人社部、财政部下发的通知,可以申请直接结算的人群包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及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参保人员。对百姓来说,这项政策将有效解决异地看病“跑腿报销、垫付治疗费”的问题。符合条件的患者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介绍,“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订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百姓在跨省异地就医前,需单位医保专管员、本人或被委托人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备案。医保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信息逐级上传,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获取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备案信息后,参保人员便能在本人已备案、并且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

  政策明确跨省就医的报销方式:药品目录、诊疗项目按就医地的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河南濮阳市人民医院医保科工作人员介绍,“直接在那结算,不用再拿过来。比如花两万元报了1万五千元,直接拿5000元就行。”

  目前,全国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顺利推进。截至9月15日,在全国所有省级平台、所有统筹地区均已实现与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的基础上,全国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到6976家,85%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已联接入网,可以提供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服务。

  人社部表示,有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可从公布的名单中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