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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4 字体:[ ]

人社厅督〔201818

部属各单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已经部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6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按照国办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以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批和公共服务更加便民,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部门。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把公开透明作为我部工作的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我部制定出台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要及时公开。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要求,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根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推进权责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人事司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和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对不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公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劳动监察局负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5.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抓好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厅、规划司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进一步推进我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息公开,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报纸、两微一端等方式公开,便于社会公众检索、核查、利用。(农民工司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8.牢牢把握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围绕推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9.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积极参加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政研司、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各单位落实信息发布的主体责任,对本单位负责制定的政策文件要同时准备相关解读材料,在政策发布的同时发布解读文章。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等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1.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做好就业、社保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进一步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3.优化部本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进一步完善部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部政府网站互动交流功能,及时答复网民留言。按照《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规范》等相关要求,对网民留言及时处理反馈。(办公厅、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4.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简化审批的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办公厅、法规司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七)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5.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国办发〔201747号),继续做好部政府网站常态化抽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严格政府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按要求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力争在年内完成部门户网站相关改造工作。探索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共享、开放工作。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办公厅、信息中心、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6.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要进行关停整合。(宣传中心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高政务热线服务水平。

17.加强12333咨询服务能力建设,拓展服务范围,加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推进部本级12333热线咨询服务平台建设,推进部省电话系统联网,加强与各类业务经办的实时联动服务,提升服务水平。(信息中心负责)

(十)认真做好政府公报相关工作。

18.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有关要求,及时向国务院公报提供我部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9.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调整完善我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修订我部依申请公开工作办法,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配合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

20.按要求积极履行业务指导责任,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基层单位开展试点提供有力支持。(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1.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2.根据机构改革等职责任务变化情况对我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组织领导

23.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实施方案布置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负责)

24.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新条例内容的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办公厅牵头,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5.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督查,强化对各单位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情况的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适时进行通报。(办公厅、宣传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