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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2-00139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提案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0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39号(社会管理类020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2〕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0239号(社会管理类02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01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2〕64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共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银保监会,现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就业关系民生改善、经济发展和国家未来。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安排,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以下简称国办发13号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加力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和环境营造,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关于尽快制定“稳大学生就业三年行动规划”,使“稳就业保民生”着力点落到“高校毕业生就业”上

高校毕业生是需要在城镇就业的新成长劳动力主体。国家将就业摆在“六稳”“六保”之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在“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中单列高校毕业生就业章节,在未来一段时间的国家就业政策实施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要内容,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等系列计划,积极完善储备政策,动员各方力量全力支持毕业生就业。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建立了促进就业的目标责任制度,在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中,突出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考核。今年国办发13号文进一步明确要求,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作为政府绩效考核和高校绩效考核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将毕业生就业作为对地方就业工作督查激励重要内容,对工作突出地方报请国务院予以表扬激励,并在安排就业补助资金时予以适当激励。教育部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重要内容。

二是完善服务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不断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建立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目前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超过5000个。各地在开展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活动中将毕业生作为重点对象,并将公共就业服务优质资源向校内延伸,根据毕业生需求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创业指导、困难帮扶等服务。教育部指导各地各高校配齐配强校级专职就业工作人员,鼓励在院校专门设立就业辅导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交流,提升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同时组织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要求校级领导班子共同参与,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坚持市场化就业导向,发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对企业招收毕业生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激励企业更多招用毕业生。对企业因使用实习生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强化基层就业引导,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计划”等国家基层服务项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扶贫、农业、医疗卫生等领域从事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给予考研加分、公务员招考定向招录等优惠政策。项目实施以来,已选派上百万名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和高校促进就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动员各方力量全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二、关于充分挖掘就业机会、建设好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实行就业情况动态监测

就业服务是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创新服务手段,多方收集挖掘就业岗位,应对疫情影响大力推进线上服务,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更多便利。

一是充分挖掘就业机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直播带岗、企业云宣讲、视频面试等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机会。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市场机构、行业协会作用,推出分行业、分区域等专场招聘,提高岗位精准度。与此同时,聚焦产业结构调整和新业态发展,建立动态发布新职业制度,累计发布了互联网营销师、大数据工程技术人员、人工智能训练师等56个新职业,挖掘新就业机会,为毕业生提供从业引导。

二是完善线上服务平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完善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服务网络功能,常态化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同步推动地方公共招聘网站与当地教育部门网站、高校校园网互联互通,运用微信公众号、APP等信息手段,将就业信息推送到毕业生身边。教育部升级建设“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数据统计、线上工作管理、毕业生跟踪调查等多项功能,为毕业生提供全天候服务。

三是推进网上签约统计。教育部开通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与网上签约平台,推进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实行网上签约。开通毕业生本人就业核验渠道,毕业生可登录“国家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或学信网,对本人毕业去向信息进行核实并在线反馈。同时指导各地各高校健全就业工作队伍培训机制,将就业统计、就业管理等作为主要内容,重点针对院系辅导员、班主任等开展定期培训和集中轮训。此外,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将调查结果作为“双一流”建设绩效评价、本专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专业设置与管理等重要依据。

下一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将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丰富平台功能,健全网上签约、就业管理、跟踪反馈机制,更好服务毕业生就业。

三、关于进一步落实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国家将支持大学生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倾斜政策服务资源,提供全方位支持。

一是降低创业门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证照分离,压缩企业开办时限,持续放宽市场准入,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国务院办公厅去年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21〕35号),明确要求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登记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完善注册登记绿色通道,普遍开设了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专门窗口。大学生自主创业需要缴纳社保的,创办公司的可以单位名义缴纳,没有创办公司的可以个人灵活就业名义参保。

二是优化创业服务。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创业指导专家队伍,为大学生推荐适合的创业项目,提供咨询辅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网络创业等培训,并将培训资源向校园延伸,符合条件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强化载体支撑,鼓励小企业创业基地、众创空间等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经营场所支持,按规定给予场租补贴,并要求政府投资开发的各类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还认定182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综合性服务。

三是加大资金支持。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政府予以贴息,对10万元以下的免除反担保。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毕业生等重点群体达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8%),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513亿元,同比增长11%。银保监会还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等金融服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64号)《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2〕70号),要求围绕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增加信用贷、首贷投放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等困难行业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向大学生倾斜创业资源,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有针对性的创业服务,统筹多方资源,更好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

四、关于做好特殊毕业生群体就业工作

困难帮扶是民生工作的底线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全力做好面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础上,聚焦困难毕业生就业面临的特殊情况,针对性实施帮扶。

一是积极拓宽渠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方向,多方挖掘就业岗位,全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对困难毕业生予以倾斜。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34万人,其中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放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市或周边县市户籍或生源毕业生招聘。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在落实普惠政策的同时,对困难毕业生予以重点支持。面向脱贫家庭、低保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减轻求职负担,今年已向130余万名2022届困难毕业生发放补贴。困难毕业生离校后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三是强化就业服务。建立困难毕业生工作台账,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优先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困难帮扶作为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重点任务,针对性推介岗位,并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中常设毕业生、脱贫劳动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专场。会同教育部、全国妇联出台《关于做好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妇字〔2021〕33号),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活动。会同中国残联召开全国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视频会,启动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

四是提升就业能力。注重激发就业内生动力,引导困难毕业生自强自立、就业创业。启动百万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动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与,增强岗位实践经验。会同教育部、乡村振兴局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引导脱贫家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提升技能素质。教育部还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宏志助航计划—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项目”,对困难毕业生开展线上线下就业能力培训。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针对困难毕业生就业需求,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和能力提升,帮助他们自强自立、就业创业,全力兜牢就业底线。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