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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63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工伤保险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91号(社会管理类28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0〕8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391号(社会管理类28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089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外卖配送员权益保障,维护“城市守护者”合法权益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蓬勃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新业态发展在促进就业数量增长的同时,也催生了大量新的就业形态。新就业形态人员大多通过平台自主接单承接工作任务,准入和退出门槛低,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劳动所得从消费者支付的费用中直接分成,其与平台的关系有别于传统的“企业+雇员”模式,导致新就业形态人员难以纳入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保障范围,具体表现为劳动权益保障不足,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有限等。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工作。2020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全国政协经济界联组会时指出,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新就业形态也是脱颖而出。要顺势而为,及时跟上研究,把法律短板及时补齐,在变化中不断完善。我部多次就这一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深入平台企业、一线从业人员中了解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需求和权益维护情况。经综合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对平台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既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为新业态发展提供宽松的发展空间,充分发挥新就业形态保就业的“蓄水池”和“稳定器”作用,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抓紧填补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空白领域,维护新就业形态人员权益。

一、关于推动外卖骑手参加工伤保险的问题

工伤保险是建立在具有稳定劳动关系基础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现行《工伤保险条例》,我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于平台用工方式的特殊性,难以按照现行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标准认定双方为劳动关系,导致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新就业形态人员无法纳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目前,多数平台企业都通过购买商业保险实现其从业人员的职业伤害保障,初步解决了职业伤害保障“有没有”的问题,但平台企业之间、行业之间也存在保障力度差异较大,保障水平总体偏低等突出问题,需要政府介入规范,创新解决职业伤害保障“好不好”的问题。经过前期调研论证,我们初步提出了职业伤害保障模式,拟在深入听取各方意见、凝聚更大共识基础上,按照先试行再完善的思路,稳步推进相关工作。

二、关于推动“外卖骑手”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的问题

20179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印发了《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对国家职业资格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其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81项(含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76项)。20202月,我部会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正式向社会发布了16个新职业信息,其中“网约配送员”作为“外卖骑手”的规范职业名称,正式成为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按程序调整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同时,对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网约配送员等技能类职业,依托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三、关于做好“外卖骑手”职业培训的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主阵地由线下转为线上。一是出台《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方案》(人社部函〔202024号)等文件,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新职业新业态,大力开展网约配送等职业技能培训,加大线上培训供给,强化对企业支持力度,加强培训补贴政策支持,鼓励引导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广大劳动者积极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二是指导各地将网约配送等新职业新业态纳入培训补贴项目目录,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四、关于宣传选树和表彰奖励外卖行业模范人物的问题

我部高度重视包括“外卖骑手”在内的一线劳动者宣传选树和表彰奖励工作。近年来,我部从多个角度持续加大新职业宣传力度,深入挖掘从事新职业的典型人物宣传事迹,进一步树立新职业良好形象,弘扬“劳动光荣、技能伟大”的时代风尚。目前,在中央层面设有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青年文明号等多个奖项,地方也普遍设有服务业专业人才特别贡献奖、服务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等奖项。在各级各类服务业从业人员表彰工作中,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为培育、奖励、激励服务业从业人员助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制度保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新职业宣传力度,不断完善表彰奖励机制,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网约配送行业的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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