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1月05日 加入收藏网站无障碍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62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3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41号(社会管理类327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0〕8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741号(社会管理类32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3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086

 

您提出的关于稀缺人才培养和使用紧密衔接,提升效能的提案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支持人才稀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从事与专业对口的相关工作,既是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也为相关用人单位和行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和人才培养相结合,积极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加强市场需求引导,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一、关于人力资源需求发布和高校课程设置引导

加强人力资源需求发布,引导供求对接和高校课程设置,是提升人力资源匹配效率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部围绕人力资源需求发布主要做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人才资源需求、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求职需要,指导地方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人才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今年又出台《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岗位需求预测及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059号),探索建立岗位需求分级分类定期发布机制。各地纷纷根据本地区产业发展和市场需求,编制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或职业目录。比如,广东省围绕产业升级、区域协同,搭建急需紧缺人才供求信息平台,发布供求分析报告,今年还专门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启动急需紧缺目录编制工作。四川2019年聚焦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发布省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并探索建立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预警机制。

二是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为及时反映职业活动领域发展新变化,我部建立了动态发布新职业制度。20194月,我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向社会发布第一批13个新职业,主要涉及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领域。今年3月,发布第二批16个新职业,集中在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全媒体运营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7月发布第三批9个新职业,集中在区块链、互联网营销、在线学习服务等互联网领域。新职业信息及时发布,对引领产业发展、提高毕业生就业匹配度、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都有积极意义。

三是发布短缺职业信息。我部把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作为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内容,对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需求状况进行分析,自2019年三季度开始每季度汇总发布全国招聘求职100个短缺职业排行,为求职招聘提供参考,引导高校调整办学方向、设置专业,培养市场需要的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人力资源需求状况分析和发布工作,及时更新新职业信息,更好引导供求对接,推动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衔接。

二、关于提供入职便利

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围绕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关键环节,推动减少就业限制,放宽招录条件,优化入职手续,更好促进供需匹配。落实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放宽落户条件,2019年出台《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明确省会及以下城市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目前除极少数超大城市外,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就业创业地落户。今年针对疫情影响,出台《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明确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可采取面试、直接考察方式公开招聘,可根据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优化做好高校毕业生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聘用报到等工作。同时,出台部分职业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符合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毕业生可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就业服务,持续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三、关于专业技术能力提升

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国家建立了面向城乡全体劳动者,覆盖就业创业全程,并贯穿学习和职业生涯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劳动者在岗、在职培训提升能力提供充分机会。我部按照国务院部署,自去年起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制定了重点任务分工、分地区培训计划、资金支持举措,今年又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多渠道支持在岗在职能力提升。一是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培训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等方式,着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二是着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培训。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对重点关键岗位的高技能人才,通过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及技术研修攻关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与此同时,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2015年我部出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明确了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基本制度、管理体制等。近年来,推动各地制定继续教育的配套措施,深化细化培训内容,规范继续教育活动,引导督促专技人员履行继续教育义务,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和岗位培训项目,围绕重点领域和现代服务业等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配套措施,为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入职后继续提升专业技能提供更多机会。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