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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035
  • 分       类|
    ;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1月12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30号(社会管理类23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提字〔2020〕4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30号(社会管理类2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字体:[ ]

人社提字〔202045

 

您提出的关于改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双轨制”建立技术工人职业发展“多通道”机制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务院国资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产业工人是工人阶级中发挥支撑作用的主体力量,是创造社会财富的中坚力量,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是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一、关于构建有利于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及作用发挥的政策体系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产业工人成长成才及作用发挥的政策体系构建。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提出:通过改革,壮大产业工人队伍、提高综合素质,健全保障产业工人地位的制度,进一步实现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改革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发展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创新产业工人发展制度,拓宽产业工人发展空间,畅通产业工人流动渠道,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意见》,明确要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的协同作用,完善技术工人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措施,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 ),提出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明确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近年来,我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推动省部、部际共建。我部先后与河南、湖北、云南、安徽、广东、河北、吉林、新疆、山西以及交通运输部签署部省、部际共建技能人才工作专项备忘录,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创新力度,推动技能人才改革先行先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持续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2011年至今,已累计建设82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02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201810月,我部印发《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人社部发〔201865号),从技能人才激励保障、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深化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推动职业技能竞赛发展等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等工作。四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20198月,我部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企业可根据需要,在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内划分层次,或在高级技师之上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等,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就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作出制度性安排,搭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全国总工会指导各级工会监督企业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有关内容,总结并推广先进企业在畅通技能人才发展通道、突破成长“天花板”方面的经验。20201月,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开展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产改字〔20201号),启动首批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在项目试点中,专门选择以“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探索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短期激励与长效激励相结合的激励体系,努力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为主题,在中国中车集团公司开展试点工作。

国务院国资委把打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20199月,召开中央企业人才工作会议,深刻分析中央企业人才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肩负的责任使命,明确建强包括技能人才在内的“三支队伍”的重要任务,提出要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强化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锤炼,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造就一支爱岗敬业、技艺精湛,善于创造性解决工艺难题、提升产品质量的技能人才队伍。201911月,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资党发干一规〔2019121号),从统筹谋划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改进技能人才评价和聘用机制、加大技能人才激励力度等方面,进一步明晰了相关政策。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限制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体制机制障碍,畅通技能人才成长通道。

二、关于加强劳动用工契约化管理

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用工市场化,推行根据劳动者个人素质能力实施竞争上岗、能上能下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打破企业内干部和工人的身份界限。全国工商联围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治理”积极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监测,围绕企业民主管理、规范用工与风险防范、新就业形态与合规管理等热点,引导民营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健康发展,举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专场活动,发布年度《中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报告》;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民企、进商会、进工商联机关的“法律三进”活动,引导民营经济人士依法规范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培训工作,举办劳动关系协商协调能力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培训班,引导企业重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企业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以劳动合同化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鼓励岗位间多向流动,充分激发技术工人的创造力。

三、关于鼓励企业探索灵活的制度机制实现政策突破

尊重基层实践创新,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并固化为制度机制是行之有效的改革方法。在建立技能人才职业发展多通道机制方面,2018年,我部印发《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人社部发〔201874号),就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作出制度性安排。支持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称,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分别就评审范围、条件做出了规定。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了人才成长立交桥,促进两类人才深度融合。20192月,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进一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明确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目前,24个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出台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其中10余个省级人社部门开展了工程技术领域两类人才职业发展贯通试点工作。在企业开展试点过程中,探索出许多实用性强、操作方便的做法措施,为进一步制度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中国中车集团在原有“核心人才管理办法”“技能考核框架”等高技能领军人才评价选拔标准和激励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以“职业发展通道多元化、平等化”为原则,为技能人才专门设立能工巧匠职业发展通道,在职级层面,设计了“制造员、高级制造员、助理制造师、制造师、主任制造师、高级主任制造师、资深主任制造师、制造专家和首席制造专家”十个职业发展层级,高级主任制造师与公司中层主管薪酬待遇平级,首席制造专家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待遇一致;在技能等级评价上,在国家确定的5个技能等级基础上,增设了从企业技能专家到集团首席技能专家等4个层级,为高技能领军人才脱颖而出设计了一个制度包,为他们提升技能、发挥作用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彻底打破了企业内部“工人”与“干部”双轨制管理,实现了技能人才与其它序列人才的统筹规划使用。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鼓励企业探索灵活的制度机制,在总结完善企业好做法的基础上,对各企业取得的经验进行固化、形成制度并推广应用,推动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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