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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226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8月0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2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1〕112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2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1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1〕112号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精准就业创业援助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必须抓紧抓实抓好。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会议,部署推进稳定和扩大就业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努力帮助城乡各类劳动者就业创业。

一、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平台

我部高度重视就业信息平台建设工作。近年来,我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159号)、《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等一系列文件,部署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目前,我部建有中国公共招聘网,各地分别建有当地的公共招聘网且与中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实现全国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了信息对接平台。

一是强化平台常态化招聘功能。中国公共招聘网包含招聘岗位、招聘会、招聘岗位排行榜、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专区、扶贫基地招聘岗位等多个栏目,每日采集各地公共招聘网站信息,常态化发布各地招聘岗位信息和各地招聘会信息。目前,日均发布岗位信息25万多条。

二是开展全国性线上招聘活动。近年来,结合就业工作重点和全年不同时段的求职需求,从年初到年末,我部持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活动期间,中国公共招聘网设立专栏,持续推出线上招聘活动,针对紧缺热门的用工领域,面向求职人员集中的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重点人群开展线上招聘专场。同时,各地作为招聘分会场联动发布就业信息,对于提高全国性招聘活动的效果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是加强平台的推广运用。近年来,我部结合日常就业服务和专项服务活动的开展,采用多种方式推广中国公共招聘网,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使用招聘网。同时,针对贫困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在中国公共招聘网上开设就业扶贫基地等专栏,发布各地专门招聘贫困劳动力的用人单位信息,开发就业扶贫直通车APP,面向贫困地区推广使用,支持贫困地区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务输出。开设高校毕业生就业专栏,发布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信息、政策服务等内容,便利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

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加强中国公共招聘网这一全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聚焦劳动者求职需要和用人单位招聘需求,持续丰富就业岗位信息和招聘会信息,更好开展全国性的招聘活动,面向社会提供快捷便利的招聘服务。

二、关于完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口径

完善统计口径对做好就业统计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我部根据工作实际,会同有关方面不断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口径。2020年,我部会同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城镇新增就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64号),明确“就业”概念是指劳动年龄内人员,从事一定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其中,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0年,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明确登记失业人员统计口径为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并在城镇区域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为做好就业失业统计工作,我部和各地人社部门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制作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解释口径,帮助基层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就业失业统计口径,更好开展就业失业统计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密切关注各地就业失业统计工作进展,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统计口径,加强对基层就业失业统计工作的指导,努力准确反映就业失业情况。

三、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一直是我们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就业基础工作的关键。近年来,我部会同有关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完善基层平台服务功能。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面开放,免费提供就业失业登记、岗位信息、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化公共就业服务。

二是健全基层平台服务体系。截至2020年底,县(区)以上普遍设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98.8%的街道和96.8%的乡镇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92.1%的社区和82.7%的行政村配备有劳动保障人员。

三是丰富基层平台服务方式。各地基层平台在提供线下就业服务外,还运用互联网、移动应用、12333电话等线上方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展就业服务,一些地方还在探索更加多元的就业服务方式。

四是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近年来,各地持续加强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帮助掌握就业政策业务口径,熟练应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更好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工作。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中央要求,不断健全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更好满足群众对公共就业服务的需求。

四、关于规范和加强就业线上服务

加强部门数据共享、支持开展线上就业服务十分重要。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数据资源共享和线上就业服务工作。

一是加快推进部门合作数据共享。我部与公安、税务、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均建立了数据共享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开展数据交换和数据比对分析工作,为做好就业服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加强线上就业服务。指导各地运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12333电话等渠道,构建了多元化线上服务方式,多数地方推进“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办理,服务事项基本可以“指尖办”“掌上办”。

三是拓展线上服务手段。指导各地优化线上招聘平台,完善招聘功能,通过直播带岗、云课堂、云面试等方式提供不间断就业服务。同时不断完善就业服务措施,对需要职业指导的,进行专门或团体指导;对缺乏信息的,提供岗位信息,通过线上方式推送;对需要培训的,及时推荐培训项目;对需要创业的,提供创业培训、政策支持和创业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总结创新服务技术和服务模式,加强经验交流推广,提升就业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