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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1-00225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就业促进司
  • 发文日期|
    2021年07月0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17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1〕7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31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7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1〕74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大学生高质量就业支持体系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促进他们高质量就业是民生改善的重要基础,也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把就业摆在“六稳”之首,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各有关部门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今年专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27号),加力政策扶持、服务保障和环境营造,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

一、关于提高经济发展拉动就业能力

如您所言,解决就业问题根本要靠经济发展,特别是需要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创造适合高素质青年群体的高质量岗位。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推动落实,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高位协调推进。在国务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制定全年促进就业工作安排,提出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就业优先政策,加快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引导现代服务业专业化、多样化发展,稳定经济拉动就业能力。在此过程中,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相关工作部署,特别是推动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产业。

二是稳定就业支持举措。为更好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今年我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出台《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以工代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升学入伍和自主创业。

三是加大就业资金投入。今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就业补助资金567亿元,支持各地用于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包括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补贴政策,为稳定扩大就业提供了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就业机制,努力提升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带动就业能力,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为稳定扩大就业提供支撑。

二、关于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提升市场供求匹配效率是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稳定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我部建立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推进精准服务,提升服务效能,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提供便捷服务。

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作为重点事项予以推进,并将公共就业服务优质资源向校内延伸,协同开展服务工作。根据毕业生需求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有求职需要的提供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支持,对需要提升技能的提供职业培训,对有见习需要的提供见习岗位。推动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一件事”打包办,将职业介绍、档案转递、补贴申领、社保缴纳等十余个服务事项整合流程、加快办理。

二是开展市场需求发布。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开展市场供求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每季度汇总发布定点监测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分析报告、全国招聘求职100个短缺职业排行,同时推动地方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排行目录,为求职招聘和办学提供参考。建立动态发布新职业制度,今年发布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员等18个新职业,及时反映职业领域活动变化,提供从业引导。

三是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完善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就业在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等服务网络功能,常态化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求职登记等一站式服务。开展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推出高校毕业生招聘专场,举办城市联合招聘、民营企业招聘等活动,创新直播带岗、企业云宣讲、视频面试等方式,发布岗位需求千万人次。充分发挥市场机构作用,联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以及医药卫生、有色金属、纺织、汽车等行业协会推出分行业、分区域等专场招聘,提高服务精准度。

四是推进职业指导。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指导活动,推出近千节高校毕业生职业指导公开课、直播课,组织职业指导师、人力资源专家针对毕业生关心的问题,提供职业规划、求职方法等指导。组织毕业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产业企业园区、创业孵化基地,提供模拟求职、素质测评、职业体验、创业辅导,感受职业环境、职业发展,引导理性择业。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评选表彰和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基层就业先进典型。

五是做好困难帮扶工作。将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作为服务重点,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给予政策倾斜、优先帮扶。对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今年还向120余万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帮助他们减轻求职中的经济负担。举办第十届中央企业面向西藏青海新疆毕业生专场招聘活动,并开展送岗位、送指导上门活动。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针对高校毕业生的精细化、差异化服务举措,打造适合青年特点的就业方式,更好调动市场力量,为求职招聘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三、关于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公平就业关系权益维护,关系社会公正。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我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积极采取措施保护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促进就业公平。

一是完善政策法规体系。2018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2020年底我部出台《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并于今年3月起施行,对网络招聘服务活动准入、服务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发布或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信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招聘信息不得含有就业歧视内容,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为高校毕业生等求职者创造良好就业环境。

二是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保障包括高校毕业生在内的城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支持毕业生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单位间就业流动,依法纠正身份、性别等就业歧视现象。加强对用人单位用工指导,推动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同等学历不同培养方式的毕业生提供同等就业机会,不得将院校作为限制性条件。

三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进行规范,对招聘中存在的各类就业歧视现象及时予以纠正。同时加强线上人力资源监管平台建设,公布省级监管平台地址,发布维权须知、警示信息和其他监管信息,畅通线上举报投诉渠道。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落实促进公平就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人力资源市场监督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的良好环境。

四、关于激发创业带动就业活力

大学生富有想象力和激情,是创新创业的有生力量。我部把支持大学生创业作为扩大就业的重要方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优化创业服务,多措并举支持毕业生创业。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税收优惠,今年又将税收优惠政策延伸至2025年12月31日。降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将毕业生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增加至20万元,合伙创业的还可适当提高额度,对10万以下的免除反担保。对创业毕业生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同时指导各地引入天使、创投等社会资本,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二是优化创业服务。持续开展百万青年技能培训行动,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对毕业生提供开办企业、经营管理等创业培训,推荐适合其专长的创业项目。推动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毕业生提供。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支持发展一批创业园,并分5批认定了182家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组织一批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等成立创业导师团,提供创业咨询辅导、项目推介等服务。

三是搭建对接平台。举办“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就业创业服务展示交流等活动,为大学生创业者搭建项目展示、互动交流、投资对接的平台。对优秀创业项目提供后续跟踪支持,发挥项目带动就业的社会效益,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也打造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创业品牌活动,如安徽的“创业江淮”、重庆的“渝创渝新”、上海的“海纳百创”等,形成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下一步,我们将抓好大学生创业政策落实工作,健全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多方资源提供创业支持,更好助力大学生创业创新。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