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20〕206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为加强技能人才培养,2014年教育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教发〔2014〕6号),2019年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两份文件均明确“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技工院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宗旨,以综合职业能力培养和工匠精神培育为核心,以培养生产服务一线技术工人为目标,形成了“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办学特色,呈现出崭新发展局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目前,技工院校已经成为技术工人培养主阵地、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与企业紧密联系的办学实体。
推动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要在坚持技术工人培养目标不变、职业技能培养模式不变、促进就业发展方向不变、宏观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主要考虑是目前技师学院已经形成独特人才培养特色,为企业输送了大量高技能人才,符合行业企业用人需求。应当在保持技师学院人才培养特色前提下推动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201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提出在办学体制、财政拨款渠道、办学模式、资产管理主体不变的前提下,将三所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教育试点。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及时了解掌握广东省试点情况,配合教育部做好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试点工作,指导地方做好有关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