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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047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10月29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92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20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49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9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200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民工线上培训力度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全国总工会,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农民工培训工作力度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等文件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人社部发〔2019〕5号),将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具体举措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聚焦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大规模、多层次、高质量、有保障的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政府、企业、社会等各类培训资源优化整合力度,提高培训供给能力。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对农民工开展技能培训,鼓励企业建设培训中心、职业院校、企业大学,开展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行业人才需求发布、就业状况分析、培训指导等工作。深化职业技能培训领域“放管服”改革,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实施目录清单管理,公布培训项目目录、培训和评价机构目录,方便劳动者按需选择。今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48号),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农民工培育成为重要的人力资源。2020年至2021年,每年培训农民工700万人次以上,促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推动农民工稳岗就业和返乡创业,改善农民工就业结构。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指导各地进一步抓好农民工培训工作。

二、关于对有培训需求的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问题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精神,坚持推进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普惠性、均等化,保障人人享有基本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依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就业地参加培训后取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等)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对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登记培训愿望的农民工,在1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培训,实现转移就业前掌握就业基本常识并至少掌握一项职业技能。对初次到城镇就业的新生代农民工开展必要的引导性培训。对失业和转岗人员,引导并组织参加新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返岗转岗。重点根据企业岗位实际需求开展订单定岗培训,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开展定向培训。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结合实际调整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纳入政策范围。

三、关于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等问题

为推动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的职业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多个部门协调沟通,会同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邮政局、应急部、国务院扶贫办、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等部门,陆续出台多个专项培训计划文件,加大对家政服务、医疗护理、快递人员等急需紧缺职业以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及退役军人等人员的技能培训,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指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农民工就业和培训的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科学规划农民工培训工作。同时,就业、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技工院校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农民工工作、失业保险、劳动监察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工作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完善技能人才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评价方式,动态调整职业资格目录,动态发布新职业信息,加快国家职业标准制定修订。支持企业对农民工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推动各类企业全面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下一步,我们将加强沟通联系,推进实施各专项培训计划,扩大培训供给,逐步健全就业导向、政策扶持、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四、关于加大政府培训投入等问题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2019年至2021年,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加大资金支持和筹集整合力度,将一定比例的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中用于职业技能培训的资金,以及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的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的实训设施设备升级改造予以支持。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落实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加强政策引导,调动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增强培训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探索进一步加大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提升农民工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五、关于加大线上培训力度和提高线上培训可及性等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们大力推进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总工会共同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20〕100号),会同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10号)。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出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利用优质线上技能培训平台,推出数字培训资源,对劳动者免费开放。向社会发布通告征集线上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遴选了54家线上培训平台推荐各地选择使用,其中,既有华为、京东以及部属单位的“中国职业培训在线”“技能大师在线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平台,也有一批专门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的社会培训平台。组织推动线上培训平台按照各地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以及各类劳动者技能需求和特点,不断丰富数字培训资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时将资质合法、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及数字资源,纳入各地“两目录一系统”(培训评价机构、培训项目目录和补贴性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期间,推出的数字资源覆盖160个以上职业(工种),实名注册人次数1300多万。

全国总工会依托网络手段为职工搭建技能交流平台。经过两年的建设,“中国职工经济技术信息化服务平台”已经建成了全国职工技能大赛服务系统、全国职工创新成果管理服务系统、国家科技进步奖推荐系统、全国职工优秀专利管理系统、职工创新补助资金管理系统、职工创新技术支持系统等7大类32个模块,贯通全国、省级、市级、区县级、企业级和一线职工等六级用户体系。

我们积极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在中国公共招聘网、各省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等网络平台显著位置以及地方、部门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链接,提升社会影响力和政策知晓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技能频道、“技能强国-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网站等多种渠道,提高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可及性。优化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注册流程和用户界面,提升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便利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将世界技能大赛获奖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省级以上劳模工匠、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等优秀技能人才纳入线上培训师资库,开展线上视频直播授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定向援助湖北”和“脱贫攻坚”直播活动,今年4-6月,陆续采取在线直播、设置专栏等方式定向援助湖北,累计观看人次数超过2000万,面向“三区三州”专场直播活动累计观看人次数超过45万。

线上技能培训是“无接触培训”,是在人员不聚集的情况下,帮助企业职工、农村转移劳动力、未就业毕业生、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群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做好线上培训供给,加快研究出台线上培训服务规范,推动线上线下培训的融合发展,全力做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