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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242
  • 分       类|
    建议提案办理;建议答复;其他公文
  • 发布单位|
    职业能力建设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75号建议的答复
  • 发文字号|
    人社建字〔2020〕7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427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1日 字体:[ ]

人社建字〔2020〕75号

 

您提出的关于精准缓解纺织行业现阶段发展难题的建议收悉,现就涉及我部职能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 关于缓解企业用工难

我部坚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以化解影响人岗有效匹配的矛盾症结为突破口,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出台政策措施,重点解决结构性用工矛盾。一是优化信息服务。加强岗位信息归集和统一发布,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搭建企业间区域间用工余缺调剂平台,在市场招用工高峰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劳动者求职与企业用工对接。推进服务全覆盖,建立统一就业失业登记系统,实现失业人员信息、服务跨地区共享。二是加强用工指导和职业指导、观念引导。加大企业用工指导力度,鼓励企业科学安排生产经营、合理规划用工需求,推动企业改善用工环境,降低流失率。健全职业指导常态化服务机制,为有需求的劳动者提供精细化的个性服务,加强择业观念引导。三是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发布虚假信息、哄抬人力资源市场价格、利用职业中介和劳务派遣活动牟取不正当利益等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净化市场环境。加强对劳务派遣用工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关于支持企业职工技能提升,给予专项扶持资金

我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指导各地从2019年至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三年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各地人社部门动员各类培训资源,广泛开展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加强企业职工培训。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采取岗前培训、学徒培训、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等方式,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推动企业健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职工培训规划,在全国各类企业全面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新型学徒制。2019年,我部组织开展补贴性企业职工培训647万人次,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27万人次。给予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职业培训补贴,由企业自主用于学徒培训工作,促进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为产业转型升级服务。

今年以来,为应对疫情,我部先后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支持鼓励劳动者参与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关于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的通知》。疫情期间我部还紧急征集遴选50家以上面向全国的优质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推出覆盖100个以上职业(工种)的数字培训资源。截至6月底,百日免费线上技能培训行动实名注册学员人次数超过1300万人次,开展线上培训的人次数超过1200万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地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等各方作用,支持鼓励各类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升产业工人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尽快摆脱困境。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