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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4-00004
  • 分       类|
    农民工工作;部发电
  • 发布单位|
    农民工工作司
  • 发文日期|
    2024年01月17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是否有效|
  • 废止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1月17日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民政厅(局)、司法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文化和旅游厅(局)、疾控局、总工会、团委,各铁路集团公司:
  春节前后是农民工返乡返岗高峰,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十分重要。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决策部署,做好春节前后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让广大农民工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定于2024年1月至3月联合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就业和培训服务
  (一)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充分把握春节前后农民工换岗求职高峰这一时段的特殊性,结合“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等,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力度,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直播带岗”等活动,确保春节后农民工就业基本稳定。以节前提前返乡、节后延迟返岗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等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强化就业服务。
  (二)引导提升职业技能。充分利用春节假期调查摸排农民工技能提升需求,发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及时推送技能培训信息。强化职业指导服务,引导农民工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
  二、做好出行服务
  (一)合理引导错峰出行。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息工开工时间,引导农民工错峰返乡返岗,尽量避开春运高峰期。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休息。及时发布交通、天气等信息,引导农民工有序出行。
  (二)开展“点对点”返乡返岗运输服务。广泛收集农民工集中返乡返岗出行需求,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展“点对点”包车、专列(车厢)服务。优先选择服务质量信誉好、管理体系完善的企业承担运输任务。
  (三)强化出行保障。在农民工出行集中的交通站场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农民工提供引导咨询、票务协助、行李搬运等服务。在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适当增设移动卫生间等,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停放、充电加油。
  (四)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包车客运安全管理,强化车辆动态监管。加强重要交通节点巡查管控,广泛开展农民工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全程系好安全带,不坐“超员车”“黑包车”,不乘坐违法载人的货车、拖拉机、三轮车,驾车出行要自觉抵制“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紧急避险技能。
  三、加强权益保护
  (一)维护劳动保障权益。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畅通维权渠道,集中纠治欠薪违法行为。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设行动,优先受理、快调速裁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维护好就地过节农民工休息休假等合法权益。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加强严寒天气户外作业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加大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力度,避免出现群体性、极端性事件。
  (二)强化维权服务。加强农民工相关法律法规普及宣传,鼓励在乡村、社区、农民工用工企业及交通站场、码头等公共场所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窗口,深入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活动。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及时受理调处农民工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关心关爱
  (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文化文艺活动,鼓励各类文艺团体开展农民工慰问演出活动,积极创作展现新时代农民工精神风貌的文艺作品。落实好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面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政策。
  (二)做好健康服务。针对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情况,加强农民工传染病防控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等物资准备。引导农民工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倡导在人员密集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为农民工提供健康包。
  (三)加强关爱帮扶。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加大失业农民工、生活困难农民工、留守老人和儿童、就地过节农民工、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等群体,特别是近期雨雪、地震等受灾地区农民工的关心关爱。保障好失业农民工基本生活,及时为失业农民工发放失业保险金或一次性生活补助。全面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及时足额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农民工发放救助金,解决农民工遭遇的突发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发挥好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出行服务、维权服务、关心关爱等工作,压实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信息共享和综合协调,同向发力、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准确研判形势。各地要积极摸排春节前农民工返乡、节后返岗及企业用工需求情况,科学预判春节前后农民工工作形势变化,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提前制定好工作预案,有针对性强化工作举措。
  (三)做好宣传引导。综合利用各种媒体渠道,采取新颖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内容和方式,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积极宣传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优秀典型事迹,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加强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及时总结情况。各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动态掌握“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报送工作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公安部 民政部
  司法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疾控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国铁集团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