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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717823004/2020-00211
  • 分       类|
    市场监测与分析;厅函
  • 发布单位|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11日
  • 标       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人社厅函〔2020〕159号
  • 是否有效|
  • 废止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11日 字体:[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2001年以来,我部建立实施了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对就业形势分析研判、促进人才流动开发起到良好的导向性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上求职人数迅猛增长,人才区域流动不断增加,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开展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定期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工作,是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分析研判就业形势、促进人才合理流动的客观需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将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投入力度,加快信息化建设,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信息分析发布和应用,为劳动者求职、单位招聘和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市场供求信息对人才流动的导向性作用,促进人才优化配置。

  二、充分发挥市场供求信息采集点作用。现有市场供求信息采集点为部分城市69家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及其所属的59家网站(见附件1),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现场招聘会和网上供求情况。各地要在巩固现有信息采集点的同时,视情将具备条件的其他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和网站纳入进来。信息采集点按季度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数据,包括用人单位信息及岗位需求情况、个人求职信息和求职意向等。

  三、严格按照要求统计市场供求情况。统计现场招聘会供求情况时,采集点须向全部用人单位发放问卷调查表;要向不少于入场求职人数10%的求职个人进行抽样调查,并推算出各类求职人员数量;每次招聘活动结束后,须对市场供求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形成统计总表并上报。统计网上招聘供求情况时,要对照统计报表要求,从本网站后台逐项统计汇总各项数据;同一统计周期内职位数和求职人数均不得重复计算。

  四、确保市场供求信息采集分析质量。各地要积极拓宽信息收集渠道,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扩大信息覆盖面。采集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上报的报表要齐全,数据要符合表内和表与表之间的逻辑关系。网站采集点要逐步实现系统自动生成报表功能。各采集点要加强统计分析专员的培训,提高统计分析专员的业务素质,要保持统计分析专员相对稳定,人员变动时请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五、严格按照时限上报数据。各季度市场供求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第一季度为上年度的12月11日-本年度3月10日,第二季度为3月11日-6月10日,第三季度为6月11日-9月10日,第四季度为9月11日-12月10日。各季度统计数据的上报时间,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17日。各季度上报的报表详见附件2和附件3,上报方式为网上在线填报(登录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chrm.mohrss.gov.cn)。

  六、加强工作进展情况督导。各地要对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加强督促和指导。部里将对信息采集点信息采集分析和报送数据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定期统计分析,按照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规范性的要求,每季度对各采集点的数据上报及分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对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

  

  附件:

  1.全国部分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市场供求信息分析采集点名单

  2.现场招聘会供求情况统计表

  3.网络招聘供求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