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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05 字体:[ ]
 人社厅函〔2018〕3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对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经办队伍能力素质、夯实行风建设基层基础、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具有重要意义。前期,浙江宁波在开展技能比武方面作了些探索,取得良好成效。按照部领导关于“先扩大试点,再总结评估推广”的要求,现就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人社系统行风建设,以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为重要抓手,采取试点-总结-完善-推广的方式,不断提升窗口单位经办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积极探索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的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科学专业的比试题库和操作平台培养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作风优良的全能选手单项选手,凝聚共识、打造品牌,为适时组织开展全国性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积累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一)试点范围

   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山东、广西、重庆、四川、宁夏等地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其他省份可结合实际,选择部分地市开展试点。

   (二)试点时间

   试点阶段:2019年1-9月。

    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10-11月。

    三、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适应“一网一门一次”改革需要,以窗口单位全体人员为对象,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知识和窗口服务技能为主要内容,实现省、市、县、乡镇(街道)、社区(村)各类窗口单位全覆盖,前后台经办人员、编制内外人员全覆盖。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培训、轮岗实践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练兵活动,寓练兵于日常工作之中,全面提升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

   认真组织技能比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的基础上,各试点省份要自上而下部署发动、自下而上逐级开展技能比武,以比促练、以练促用。综合采用笔试、上机操作、场景模拟、现场展示等方式,多角度比试选手掌握政策法规、运用信息平台、处置突发事件及协调沟通等多方面能力。打破业务领域界限,举办综合性比武;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不同业务领域分别举办单项比武组队比武时,应统筹考虑编制内外、前后台选手的比例,提高选手的代表性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加强题库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知识竞赛、12333咨询问答等题库的基础上,集合各业务部门资源,组织编制涵盖各领域、多题型的试题库。加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力度实现全省范围内对外办理事项名称统一、标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按照贴近实战的原则,科学搭建技能比武操作信息平台,确保技能比武与业务工作完全契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机制,由厅(局)分管同志负责,确定牵头机构和参与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保障工作经费。加强工作调度,及时研究分析试点中的困难和问题。部里将及时跟踪试点工作进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适时指导开展省际联赛。 

   (二)周密策划实施。认真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职责分工、时间进度等,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组织式,创造更多的土特产“一招鲜”。统筹利用各方力量,做好题库建设、平台搭建、评审组织等工作。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将活动办出实效、办出影响,打造行风建设“新名片”。

   (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宣传发动,将练兵比武活动宣传到每一个窗口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调动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对练兵比武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优秀选手,给予奖励激励。主动邀请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现场观摩,多方位展示窗口单位服务内容和良好形象。

    各地试点工作方案请于2018年12月20日前报我部。试点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部行风办联系。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