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8年01月08日 

人社发〔2018〕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计价

72

12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

14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60

10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8120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2017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