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条措施让技能人才手捧“金饭碗”

2022年08月15日 

近日,湖北省出台《实施“技兴荆楚”工程服务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聚焦“三高地、两基地”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围绕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服务湖北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六个方面共20条措施。

增发补贴激励企业院校培养技能人才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面向职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全省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可提高20%;支持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评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建设技能人才评价诚信企业;支持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探索实行弹性学制,鼓励通过工学一体、校企双师联合培养高级工、预备技师和技师。

为助力职业院校向产业一线输送更多高素质技能人才,《若干措施》提出,支持职业院校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对学生在省内现代产业重点企业就业的给予院校一次性培养补助,初步测算每年将新增发放补贴1亿元;支持校企合作成效较好的职业院校优先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分别给予200万元、1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支持;支持职业院校大力开展技能培训,面向社会承接培训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40%的比例核增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探索建立技能人才“新八级”制度

为充分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助力广大技能人才投身湖北现代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行了系统布局。

打造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新通道”。探索建立“新八级”制度,全面推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促进职称、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认定有效衔接。

打造技能人才脱颖而出的“大舞台”。围绕现代产业体系主体工种,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在评选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时,向一线高技能人才倾斜在开展湖北工匠、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评选中,对重点企业单列指标,让更多优秀技能人才竞相涌现。

打造技能人才社会认可的“金饭碗”。鼓励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元;对参保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升技能,取得初、中、高级证书的,分别按1000元、1500元、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鼓励有志技能成才的优秀青年就读技工院校,对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在入伍、就业、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等方面,分别按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全面提升技能人才待遇和地位。

让技能竞赛参与者“名利双收”

《若干措施》提出,发挥技能竞赛引领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师生参加各类技能竞赛。

将把各院校职业技能竞赛成绩作为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激励各院校健全职业技能竞赛制度;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训练时间可由学校视同为教学课时,指导学生在世赛、国赛获得优异成绩的,可直接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湖北省技能大师”“湖北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将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世赛参赛选手(含入围国家集训队选手)、获得国赛优胜奖及以上奖项学生;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湖北工匠”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和世赛参赛选手(含国家集训队入围选手)、国赛优胜选手,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到各类院校相关专业岗位任教。

今年建设培育100家产教融合型企业

《若干措施》提出,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

加大产教融合工作力度,结合“技兴荆楚”工程,立足湖北实际,力争2022年完成100家企业建设培育目标任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完善财政投入政策和多渠道筹资机制,推动税费优惠举措落地,落实政府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产教研融合型院校、企业的支持力度。

同时,进一步严格建设培育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和省级规范文件,每3年由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纳入湖北省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的企业进行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再保留产教融合型企业资格。(楚仁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