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失业保险促改革稳就业成效明显
发布日期:2019-01-25                               打印本页

  湖南失业保险通过连续三次降费减负、实施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等惠企惠民措施,在深化改革、维护社会和就业稳定方面成效明显。近4年来减征33.55亿元,发放稳岗补贴与技能提升补贴9.56亿元。 

  2015年3月至2017年,省连续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总费率由3%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2%降至0.7%,个人费率由1%降至0.3%。三轮降费后,失业保险费率降低了67%。 

  据统计,自2015年降费等系列惠企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18年底,该省累计减征失业保险费33.55亿元,其中为企业减负23.3亿元,职工个人少支出10.25亿元。 

  费率降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却在稳步上升。目前,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5%,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达1145元。在省深化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用明显,特别是在新一轮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失业保险通过兜底、减免等政策措施,确保了职工安置总体稳定。 

  据统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以来,全省共向56.78万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36.6亿元,向8019名农民合同制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0.28亿元。其中2018年1至12月,累计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9.7亿元,受益人群13.02万人。 

  除了民生兜底作用,省失业保险还通过发放稳岗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惠企惠民,起到降低用工成本稳就业的作用。据了解,近4年来,湖南共向1.21万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补贴9.48亿元,惠及职工272.3万名;共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09万元,受益职工5082名。其中2018年1至12月,全省累计向5078户参保单位128.24万职工发放稳岗补贴8.14亿元,对5082名企业职工发放技能提升补贴809万元。 

  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实施以来,省本级每年约三分之一的参保单位申请并享受到政策支持,年均支付稳岗补贴资金约3000万元,各申请企业规范使用稳岗补贴资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做到了不裁员、少裁员。 

  前不久,省出台《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在失业保险方面再次释放政策利好,包括按规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深度贫困地区企业的稳岗补贴上限可提高至6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