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失业保险推出系列惠企惠民新政策新举措
发布日期:2018-11-27                               打印本页

  近日,为更好地保障用人单位及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河南省失业保险从兜牢民生底线、助力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提升员工技能素质、助推脱贫攻坚等方面入手,连续推出惠企惠民新政策新措施,将进一步推动失业保险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第12次调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出台《关于调整河南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08号),自2018年10月1日起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去年每人每月1376元、1256元、113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20元、1360元、1200元,平均每人每月同比增加104元,平均增长8.3%,这将切实提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生活水平,使他们能够共享全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在助推企业发展,稳定企业岗位、提升职工技能上推出新举措。根据国家及该省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为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简化稳岗补贴申领手续,最大程度地实现便民利民,出台《关于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8]236号),文件明确了两项内容:一是简化豫人社[2015]3号、30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申领稳岗补贴的手续,将企业原来申报稳岗补贴需要提供的稳岗措施方案、稳岗职工名单及为稳岗职工缴纳的社保费、生活费、培训费明细等5项资料内容进行简化压缩,改由申请单位按规定填报一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即可申领享受。二是取消(豫人社办[2017]99号)文件中规定的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在参保缴费年限方面划分的三个等级,并将三个补贴档次划分的9个标准,简化为三个档次,统一按最高标准发放。即: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通过简化程序、提高补贴标准,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方便企业和个人的办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 

  三、加大对贫困县的支持力度。为落实国家及本省脱贫攻坚工作决策部署,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出台《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7号),文件明确了五项内容:一是提高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该省贫困县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最低工资标准的9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二是贫困县失业保险参保企业的稳岗补贴标准,提高到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高出其他各地10个百分点以上。三是贫困县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规定的参保缴费年限条件36个月放宽到12个月。四是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五是充分发挥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的作用,确保贫困县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平稳,确保各项待遇落实。这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