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材料、不跑路、秒申请 南京市实现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新模式
发布日期:2019-09-10                               打印本页

  为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的,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通过采取多部门数据共享、系统自动比对的方式,依据“我的南京”APP实现“网上办,随时办”,所有数据通过公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的信息共享进行后台调取,系统自动比对,确认申请条件,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两步操作,即可完成失业金的核定、申领和失业登记,彻底改变此前的失业人员先到各区经办机构申请核定待遇,再到街道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手续模式,真正做到“零材料、不跑路、秒申请”。 

  一、统一认识,明确工作思路 

  以前,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登记、失业金申领等环节分别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保经办机构两个部门管理,并分设区和街道两层面的窗口办理,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经办人员审核材料后录入系统,再完成审核、复核后发放。这与部和省市政府的“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一窗办理,切实提高经办服务水平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借鉴去年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工作,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成功上线,提出了待遇核定、申领和发放采用同样的思路和方法,实现网上办理。 

  二、实现网上核定一键核定申领,统一发放 

  1、手机申请。申请人通过“我的南京”APP实名注册后,在“我的南京”手机APP进入“失业保险核定申领”专栏进行申请,阅读“申请须知”后,点击确认,进入申请页面,不仅方便失业人员了解申请要求,同时也履行了经办机构的义务。 

  2、一键审核。系统自动完成与征缴系统参保缴费信息比对,确认申请人累计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失业前12个月的月均缴费基数、失业状态、非本人原因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上次失业金剩余月数;与市民卡管理中心比对市民卡信息,无市民卡的由个人提供发放银行相关信息;与公安、法院系统信息比对,是否存在非享受失业金状态,如服兵役、移居境外等。根据获取关数据信息,申请人无需填写任何信息(外地户籍人员选择在本市领取的,需勾选其居住地),对生成的失业金标准、计发比例、发放月数、发放银行等相关信息,点击“确认”即可一键完成申请和初审,同时反馈给个人信息“已申请成功”,系统另生成一条失业登记信息,推送给就业系统。对申请通不过的,也即时反馈其通不过的原因,如“缴费不满一年”、“本人意愿失业”等十余类。 

  3、复核发放。申请人成功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市经办机构进行复核,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参与批量结算,15日前将失业金发放至申请人的市民卡或提供的银行卡中。 

  4、即时查询。失业人员申请成功后,可以随时查询“已申请待复核”、“已复核待放法”、“发放成功”等情形 

  三、窗口申请为辅,优化流程,完善核定申领发放 

  线上办理可以满足南京市80%以上的失业人员需要。对部分失业人员存在需查档确认缴费年限(因江苏省计算失业金的办法相对复杂,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从2001年7月才有记载,之前的单位缴费认定为视同缴费),以及部分职工由异地转入南京市需将外地缴费年限合并处理等需在窗口办理。金保二期上线一年来,通过程序的不断优化,已于8月份完成了待遇核定和申领的两大模块的合并,并下挂至全市101个街道,失业人员在全市近120个经办网点,均能实现一窗可办理待遇核定、失业登记和申领的全部业务。对核定结果有疑问的需阅档处理,由街道负责集中到区经办机构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