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立足现场监督检查大力培育基金监督队伍
发布日期:2017-07-21                               打印本页

  近几年,随着社会保险基金总量不断增加,基金监管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我省进一步加大了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分别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全面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为保障基金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在开展专项检查的同时,我们注重培育基金监督队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做法: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监督人员专业水平。组织业务培训期间,我们要求基金监督人员不断地探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深入了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有关政策、经办操作实务,积累各项专项基金监督检查经验,提高基金监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此外,我们根据人员分布、监督力量强弱等情况,按照“优先地市、按需平衡”的原则分配每年部里下发的培训名额,并有侧重的督促地市匹配县级监督机构人员。例如,2015年,我们通过对抚州地区集中派员参加部里的培训,较好地督促抚州市强化县区的基金监督力量。 

  二是巩固基金监督人员队伍,严格证件管理。自部里启动监督检查证信息系统平台以来,我们集中对持证人员进行了信息登记,并严格管理持证人员,及时了解监督队伍变化情况。2016年,我们运用检查证信息系统平台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持证人员进行了梳理,对仍在基金监督岗位的监督检查证进行了年检,回收了已经调离或者退休的持证人员证件,并要求遗失证件的人员出具单位证明。 

    三是协调业务处室骨干,取得省级监督执法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涉及到不同的险种和处室,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们组织厅机关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工伤保险处等业务处室骨干通过了省法制办组织的考试,获得执法监督证,同时请地市监督机构与地市法制办联系组织形成市级的监督骨干力量。通过横向组织执法监督力量,纵向组织基金监督执证人员,形成纵横互通的监督队伍,为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