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会保险基金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1-04-19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关于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重要讲话精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近日,省人社厅会同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审计、民宗、医保等部门,在全省联合开展打击欺诈骗取社保基金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省、市、县(市、区)同步实施,通过全面排查、集中检查和依法处理等步骤,利用3月中旬到6月中旬的3个月时间,集中对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查违法违规侵占社保基金案件,严惩欺诈骗保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强力追返被侵占的社保基金,形成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同时,建立健全人社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监狱)、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审计、民族和宗教、医保等部门打击和防范社会保险领域欺诈骗保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打击和震慑欺诈骗保行为,畅通信息共享渠道,遏制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建立基金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源头治理与依法打击并重的社会保险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坚决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和社保制度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