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组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名录库
发布日期:2019-04-11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夯实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拓展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不断加强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发文,决定组建湖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名录库。 

  入库人员采取从全省人社系统从事社会保险政策制定、经办管理、信息化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的工作人员中组织推荐,由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形成。入库人员遴选条件要求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过硬,从事社会保险行政、业务经办、信息化、基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具备较强的理论水平,熟练掌握社会保险相关险种政策法规、经办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实践经验丰富,综合业务能力较强,有5年以上社会保险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上的在职人员。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名录库组建后,省人社厅将根据工作需要,从名录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全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有关调研或课题研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评估、研讨改进创新社保基金监督检查的方法及重点问题等工作。 

  对入库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工作态度积极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全省各地可不定期向省人社厅推荐,省人社厅将按规定进行增补。对调离人社系统或不能胜任工作要求的,省人社厅将从名录库中剔除。 

  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人员名录库的组建,为推进社保基金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探索“飞行检查”的监督模式奠定了基础,对进一步发挥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方整体合力,共同维护基金安全,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