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10                               打印本页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现就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搭建公开招聘统一服务平台,集中统一发布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视野,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素质;方便应聘人员及时了解招聘信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大学生就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维护选人用人公平正义,解决用人不规范问题;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二、平台设置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设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建立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

三、平台主要功能

(一)集中发布招聘信息

服务平台主要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拟聘人员公示等信息。招聘信息每年3月、11月集中发布两次,有招聘急需的,可随时发布。有条件的单位,可同时在本部门、本单位网站等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开展政策咨询和信息交流

刊载政策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对公开招聘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答。同时,也为各单位交流经验提供平台。

(三)提供下载服务

 服务平台设置下载服务功能,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模板、拟聘人员公示模板、报名表格、聘用合同范本等。

 四、招聘信息发布

 (一)拟订招聘公告

按照《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等规定拟订招聘方案,严格执行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方面的要求。

(二)报送和发布招聘信息程序

 招聘公告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一般在招聘开始前20天将公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并附电子文档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拟聘人员信息应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公示。调整招聘岗位条件、数量或取消招聘岗位等,应及时在招聘公告发布的同一范围公布相关信息。  

(三)审查资格条件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要求考生诚信应聘,真实、准确提供个人信息材料。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实应聘人员的学历、专业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切实把好资格审查关。

(四)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规定和工作纪律,招聘信息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经同意确需更改的,要提前发布变更公告。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放宽招聘的范围、条件及程序,不得擅自设置加分条件、放宽开考比例。要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或信箱,受理有关投诉或者举报,并及时反馈调查处理情况。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方式,在平台上公布。

五、组织保障

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是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具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工作和阳光工程。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按照招聘信息集中发布月的时间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研究制定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明确具体操作细则,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审核把关,并及时报送。要精心组织,严格落实招聘方案,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引导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确保公开招聘平稳有序。中央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综合研判、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和加强公开招聘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