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勤人员安置工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4-08-04                               打印本页

 

  一、制定方案

    各单位根据《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妥善安置司勤人员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组织司勤人员填写信息统计表,单位汇总填写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相关表格请于85日后登录人社部官网事业管理司子站下载)

    二、报送方案

各单位于915日前将本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安置情况汇总表和司勤人员信息统计表报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管理司)。

    三、审批方案

司勤人员安置工作组将对各单位司勤人员安置方案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于10月底前报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

 

    报送地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

    联系方式:84207534

 

    附件: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司勤人员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