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人社部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
发布日期:2019-02-22                               打印本页

为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程序,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公正及时处理申诉案件,2019年1月18日,中组部、人社部联合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案件办理规则》(以下简称《办理规则》)。

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工作人员申诉规定》确定的制度框架下,《办理规则》从提高申诉案件办理效能出发,总结地方经验,针对申诉案件办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完善了具体申诉案件办理程序。《办理规则》对申诉公正委员会、审理组及申诉公正委员会办事机构的组成、职责等予以统一规范;对申诉案件的申请、受理、审理、决定等程序提供了基本遵循;对申诉案件办理流程、证据类型、调查、举证责任等问题作了细化;对案件办理的重要环节规定了时限,明确了回避决定时限、发送应诉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时限、提交答辩书时限、发送答辩书副本时限、申诉处理决定送达时限、责令原处理单位执行时限等。《办理规则》的出台,提升了申诉案件办理的规范性,增强了申诉案件办理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对提升申诉案件办理质量,维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