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激发基层卫生队伍活力,加强医疗扶贫
发布日期:2018-09-30                               打印本页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着力建立乡镇卫生院岗位固定、人员流动、服务持续的“县管乡用”人才管理机制。努力构建基层医务人员待遇有保障、管理层次高、发展空间大的新格局。一是健全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规模和岗位结构比例标准,统筹设定基层岗位总量及结构比例,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岗位统筹管理使得在保证岗位总量不突破的宏观要求同时加强乡镇卫生机构岗位资源的有效调度,扩大医疗卫生人员职业发展空间,有利于医疗卫生人员在县域内合理流动,为乡镇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的提升提供有力保证。二是改革人员招聘方式。适当放宽招聘条件,允许单独组织公开招聘并可在简化招聘方式。三是规范人员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新招聘人员的日常管理,县级医院监督指导。新招聘人员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择优调回县级医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