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28条科技创新举措打通创新发展“堵点”
发布日期:2015-10-26                               打印本页

日前,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冀发﹝2015﹞14号),包括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机制,健全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改革科技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人才培养、用好和引进机制,构建开放合作的创新体系,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等七部分28条科技创新举措,“点穴”式突破各类体制机制瓶颈,旨在打通阻碍创新发展“堵点”。

为了激活体制内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最大限度发挥现有人才创新创业的能力,河北省在创新人事管理方面提出三项新的举措,为创新发展提供政策保障。一是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兼职兼薪方式创业或服务企业创新。二是支持在职科技人员离岗创业或到省内企业从事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其人事关系3-5年内可保留在原单位,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单位部分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档案工资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按原渠道申报但不受指标限制,创业创新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三是将离岗创业情况与单位考核挂钩,不核减离岗创业人员工资等财政经费,可用于聘用人员或奖励本单位在岗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