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视类
(二)广播类
(三)平面(含漫画)类
精彩人生


    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应根据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格式进行播放、展示,需保持展播展示作品的公益性、完整性、不得以“特约播映”、赞助刊播”等任何名义、方式,在作品播放、刊登前后提示企业或产品的名称及标识。
主办单位:

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

中央宣传部宣传教育局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

国家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
联系人:
中央纪委宣教室教育处乔艳
电话:010-59595531
传真:010-59595548
手机:136930786920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网站承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