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04                               打印本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要求,为认真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近日,我部将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的集中宣传活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国务院决定2012年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以下简称全覆盖)。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关于实现全覆盖的重大部署,以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政策、典型经验和社会效果为主要内容,采取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组织政策宣传、专题采访和系列报导等活动,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以及为城乡居民带来的实惠,使党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城乡居民踊跃参保,推进全覆盖工作顺利实施。

二、全国集中宣传活动安排

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2012 71日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全覆盖工作,我部于同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0127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西柏坡乡设立全国集中宣传活动的主会场,上午9时举行全覆盖宣传活动启动暨纪念邮票发行仪式。届时,尹蔚民部长、胡晓义副部长和财政部负责同志将出席活动并讲话,请各地注意收视相关报道。

请各省区市结合试点工作的实际情况,在77日前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政策咨询、大众传播媒介、理论文章、文艺演出、新闻报道等宣传手段,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形成较大的宣传声势,宣传党和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为纪念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我部商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于201271日向社会发行特种纪念邮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和首日封。请各地积极与当地邮政部门联系,利用集中宣传的契机,配合做好纪念邮票和首日封的发行工作,在全国各地形成广泛宣传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新农保和城居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开展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发挥了政策普及、正确解读、舆论引导的作用,强有力地推进了试点工作。今年是实施全覆盖的关键之年,各地要更加重视宣传工作,把宣传全覆盖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当前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

    (二)围绕中心,扎实推进

根据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对全覆盖工作提出全面要求;有关全覆盖的业务培训、督导评估等工作已经部署实施。各地要围绕以上重点工作做好宣传,为扎实推进全覆盖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三)不断创新,力求实效

实现全覆盖是亿万城乡居民的心愿,宣传工作要全国联动、覆盖全国所有城乡;要面向社会各阶层,广泛持续引导广大城乡群众;要围绕全覆盖目标,创新宣传的内容、形式、手段和方法,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四)保障经费,确保落实

今年的宣传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各地要多渠道解决宣传经费,确保全国统一开展的各项宣传活动的各项条件,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五)注意总结,改进工作

各地在开展集中宣传期间,既要认真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又要广泛收集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加以总结,为改进工作奠定基础。各地要将集中宣传工作情况写出总结报告,并于731日前将报告报部农村社会保险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