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9年一季度基本实现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发布日期:2019-04-19                               打印本页

今年以来,云南省社保局按照部里统一部署,全力推进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截至2019年一季度,全省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38.9万人,有534万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09%,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组织实施云南省社保局始终把贫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作为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刚性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全省人社部门扶贫十项工作要点和出台的一系列人社扶贫政策措施,举全系统之力奋力推进局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分管领导紧盯抓、业务经办部门密切配合抓,实施了坚强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政策扶持降低参保门槛。云南省人社、财政、扶贫办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人社发〔2017〕133号)明确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由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同时,指导各地根据实际,采取集体资助、社会捐助、挂钩扶贫单位资助、财政代缴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集体、社会和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作用,确保符合参保条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能够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对象精准主动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开展信息数据动态管理和定期数据比对交换(上半年按季、下半年按月),对户籍外迁、参军、因婚外嫁、空挂户、死亡、失踪、失联、无国籍等不符合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及时从信息库中清除;对无户籍的贫困人员,及时与公安部门协调,为其办理户籍登记,并纳入参保范围;对人员信息重复、错误等情况,作相应的信息数据更正处理,做到扶贫对象精准。

四、优化经办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在全省惠农支付服务点加载社保缴费业务功能,提供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及村级惠农服务点联网代缴保费等服务。参保人无需前往社保经办窗口办理缴费档次变更,在村级惠农服务点即可变更缴费档次,实现了城乡居民足不出村即可缴纳养老保险费。印发《云南人社12333手机客户端缴纳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管理办法(试行),参保人可通过12333手机APP客户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并缴纳保险费,极大方便群众参保续保。

五、坚持跟踪问效,推动工作落实下发《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确保按时完成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目标任务的通知》,明确完成任务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并加强督促检查同时,积极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政策宣传活动,利用乡镇、村社农贸集市人员集中场所和城乡居民赶集时间,面对面向群众讲明政策、算清楚账,有效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