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提标提档扩面并举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取得新成效
发布日期:2018-11-09                               打印本页

安徽省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民生工程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完善政策,通过提标、提档、扩面同时发力,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人均缴费水平和参保人数再上新台阶。

省级基础养老金提标实现重大突破2017年,针对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养老金水平、尤其是基础养老金标准居于全国垫底的现状,省人社厅主动作为,会同省财政厅认真研究提出提高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方案,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从2018年1月起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增加17元,与今年中央统一提标的18元合计,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原来的70元提高到105元,增幅为50%。目前安徽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处于中部六个省份第一位,处于全国中等位次中央和省级统一提标的基础养老金已于9月底前全部发放和补发到位,前三季度共计为全省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养老金29.21亿元。这项真金白银投入的惠民政策,使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共享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了获得感和幸福感。

  最低缴费档次调整拉升人均缴费水平。为有效应对城乡居民可能因老返贫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多缴费多得的缴费约束机制,去年12月,结合贯彻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59号文件精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65号)规定2018年起,全省城乡居保原来设定的100元最低缴费档次统一调整为200元,同时鼓励各地进一步完善缴费激励机制,并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调整的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变档缴费,尽可能选择较高档次缴费。今年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超过262元,比去年提高6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扶贫助推参保人数创新高。为有效精准落实社保扶贫政策,结合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安徽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统一作为城乡居保扶贫对象,在国家政策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城乡居保代缴范围,更多的贫困人员从中受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扶贫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地结合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以及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宣传城乡居保扶贫政策组织乡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向贫困户宣传代缴政策,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级人社部门切实履行发挥牵头单位职责加强工作调度督查指导强化同财政、扶贫、卫生计生、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积极引导贫困人员参保,有效落实政府代缴保费资金。通过实施城乡居保扶贫政策,将近30万符合条件、之前没有参保的贫困人员纳入制度保障范围,推动全省参保人数再创新高。

止到今年9,全省参保人数3471.44万人,其中927.24万人领取养老金,相比去年底分别新增42万人和12.2万人;全省月人均养老金120.59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6.57元,增幅达43.5%;全省132.79万贫困老年居民享受城乡居保待遇,共计189.25万贫困人员代缴保费2.69亿元,人均代缴142.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