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标准 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发布日期:2022-10-26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覆盖、实运转”,加快构建源头预防、综合治理、监管有效的工作格局,日前,湖北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并全面公开《湖北省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一版)》(以下简称《手册》),指导工程建设项目做好劳动用工规范管理工作。《手册》从施工准备、进场施工和退场完工三个阶段21个方面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规范、责任要求及台账标准,着力压实行业责任、实施闭环监管、打造标准化项目,切实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

一是施工准备须充分。《手册》从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分包合同、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存储工资保证金、配置劳资专管员、订立劳动合同、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等8个方面进行事前规范。重点对施工进场前,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订立的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中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人工费用拨付周期和拨付日期、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要件进行明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形式、工资专用账户开设时限、名称和用途、工资保证金的存储备案方式逐一归类细化。明确建设项目劳资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及劳动合同应具备的要素,且统一要求农民工签署进场承诺书,确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责利明晰。

二是施工管理须严格。《手册》从规范运用信息监管系统、配备实名制硬件设备、实施实名制考勤管理、拨付工程款和人工费用、编制工资表支付、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公示工资支付信息等7个方面进行事中规范。明确总包单位需将有关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信息及时上传至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同时做好数据在不同监管系统间的对接共享。根据实名制考勤管理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实名制考勤方式、考勤内容、考勤对象以及实名制花名册、考勤表的编制存档进行细化。根据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规定,对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及人工费用方式、工资支付表内容、总包单位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流程以及工资公示信息等进行明确,以信息化监管方式保障工资足额支付。

三是施工退场须清算。《手册》从严格退场管理、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撤销专用账户、返还工资保证金、依法处置欠薪问题、用工诚信评价等6个方面进行了事后规范。重点明确农民工退场需签署退场确认书,分情形列出清偿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主体,以及明确总包单位申请撤销专用账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和程序。规定农民工退场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可依托湖北省根治欠薪信息监管系统相互进行用工诚信评价,且对评价内容进行细化。同时,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司法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上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形成根治欠薪工作合力,保障广大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