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规范监察执法行为,提升监察执法能力,有序推进根治欠薪等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0年度业务培训班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号)安排,定于2020年10月中旬在北京举办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后疫情时期如何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二)以“黑名单”管理为核心的信用惩戒体系建设。
(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
(五)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一)省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及部分地市、县级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的培训名额要优先考虑涉藏州县以及凉山州、怒江州、临夏州,新疆和兵团的培训名额要优先考虑南疆四地州。
(二)安徽省金寨县、山西省天镇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各2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0年10月20至22日,10月19日(星期一)报到。
(二)培训地点: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中路1号)。
四、培训师资
中央网信办、司法部及人社部相关司局负责同志。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培训对象及名额要求认真组织安排,积极报名参训。
(二)为确保培训质量,请参训人员按时报到,严格遵守培训班制度规定,培训班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进行组织管理。
(三)参训人员食宿、培训等费用由人社部承担,其他差旅费用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倡导低碳环保理念,请参训人员自带洗漱用品。
(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社厅(局)统一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含金寨县、天镇县参训人员),并于10月12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指定邮箱。
(五)参训人员报到前,请自行通过手机微信查询北京健康宝,确认“未见异常”。培训班将于10月19日在地铁一号线“四惠东站”安排接站。如需在地铁“四惠东站”接站的同志,请从地铁“四惠东站”东出口(A出口)出来,上天桥到马路南侧,从右手边下天桥楼梯,接站车上带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指示牌(蓝底白字),接站时间为10:00-20:00。
自行前往方式:乘坐地铁行至“四惠东站”,东出口(A出口)过天桥到马路对面,转乘397路公共汽车,在双桥中路站下车即到;自驾车请沿广渠快速路(通州方向)双桥路出口进入辅路,向东行驶至双树村路口右转,向南行驶约400米,路东即到。
附件:1.各地区培训名额分配表
2.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报名回执
3.能力建设中心行车示意图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