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硬核举措 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
发布日期:2020-09-17                               打印本页

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天津市推出硬核举措,全力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全面维护农民工工资权益。

一是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市委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列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市政府专门印发办法,建立专项督查和专案督查工作机制。市领导小组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对重点区域开展专项督查、重要项目组织随机抽检、重大案件实行专案督办,推动制度落实。同时,对全市各区实施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平安天津建设考评挂钩,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落实落细日常管理。

二是出台长效工作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天津市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工作机制》,明确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制度、完善建筑工人服务信息平台、构建欠薪信息共享、规范欠薪问题处置流程、依法依规处罚、强化组织保障等6项任务,细化25家单位职责分工,绘制工程建设领域和非工程建设领域2类欠薪案件处置流程图,加强协作联动和定期调度,积极推动根治欠薪工作长效化制度化。

三是扩大培训宣传覆盖天津市先后开展线下专题培训5次,线上培训4600余人次,全力提升工资支付法律法规知识的覆盖面和知晓度。全市发放《条例》单行本3万余册,发放《农民工工资权益告知书》2万余份。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载体,密集地刊播、张贴条例标语2000余条和海报3000余幅。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向全体市民发送提示短信,制作专题宣传片并在全市所有地铁线路、站点全时段滚动播放,日均覆盖乘客100万人次,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良好氛围。

四是完善欠薪信息预警健全人社、8890便民服务热线、公安110警情、信访维稳、网信舆情等部门信息共享,完善一点受理、多方联动、协同监管的预警处置机制。现已共享信息线索4万余条,向市政府报送60期日报、28期周报,对欠薪线索实行跟踪督办、现场回访,欠薪问题实现动态清零。完善天津市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功能,汇总工程建设领域各行业监管信息,通过与银行系统数据对接,提前做好防范。推广“农民工实名盾系统”,对农民工的身份信息进行采集并与公安内网对比,及时掌控不稳定因素,保障在建项目用工安全。

五是推行精细工作措施针对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特点,推行“五四一”工作法。一是抓好五个常规化管理,即在建项目签订“零欠薪”承诺书、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实名制管理、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工资保证金,作为必要性检查项目。二是抓好四个长效化管理,即分包委托总包代发工资、总包建立工资专用账户、办理银行卡、通过银行卡发放工资,作为主要性检查项目。三是抓好一个常态化管理,即按月足额支付工资,作为重要性检查项目。通过分层次、有重点的检查,并选树标杆组织观摩,层层推动制度落实,降低欠薪风险。

六是强化执法联动协作天津市将治理欠薪工作贯穿全年,持续保持对欠薪行为的强有力震慑态势。今年,在疫情防控有序之后,天津市先后组织2次实地核查,核查组对存在的不足随发现、随通报,指导在建项目改进日常管理,全面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欠薪问题,人社与住建部门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共同受理处置拖欠案件,协同化解不稳定因素,合力打击欠薪行为。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人社、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行政处罚、案件移送、立案侦查和逮捕、起诉、审判程序等情况共享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和优势互补。

七是深化信用监管惩戒天津市将治理欠薪工作列入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实现发展改革、人社、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失信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在工程建设领域,天津市推行等级化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在建工程项目制度执行及欠薪举报投诉情况,划分为A、B、C、D四个不同等级,分别实行信任管理、关注管理、跟踪管理、重点管理,健全清单台账、紧盯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积极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

当前,为进一步规范企业日常工资支付行为,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自7月20日至9月20日,天津市组织全市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搜集一批欠薪线索、解决一批重点问题、清理一批欠薪案件、惩治一批违法企业、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列入一批“黑名单”,实现欠薪线索和隐患动态清零,全面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落地落实,有效根治欠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