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北京举办
发布日期:2017-07-17                               打印本页
    2017年7月4日至12日,第七期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人培训班在人社部社会保障能力建设中心顺利举办。

本次培训班共9天,67名省级和副省级市以及部分援助地区(拉萨、兰州、山西天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为提高监察机构负责人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培训班邀请部劳动监察局、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同志,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地方监察业务骨干,为学员讲授劳动保障监察形势与任务、构建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建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案件查处、行政执法责任制与执法风险防范、监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宏观经济形势分析、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网络舆情应对、压力管理与心理调适等课堂内容。此外,还安排了小组讨论、地方工作经验交流等内容。

本次培训班前期筹备充分、培训师资力量强、培训内容丰富、培训方式多样,与参训学员培训需求高度匹配,受到大家的普遍好评。培训期间,参训学员按照培训班管理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深入开展互动交流。根据统计,参训学员对培训内容、教师讲课水平评价满意度平均达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