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平泉县把治理欠薪作为民生工程抓
发布日期:2015-06-18                               打印本页

“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问题。”刚刚讨回工钱的农民工激动地说。近日,河北省平泉县清欠办工作人员仅用4个小时就解决了一起拖欠20名农民工的工资案。

近年来,平泉县始终坚持把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举措,工作成效显著。仅2014年,平泉县就为510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2162万元,解决恶意讨薪案25件。

强监管,约谈清欠。他们坚持日常检查督导,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数额大、时间超过1个月的,由住建局和人社局对开发单位和施工企业预警约谈,限期7日内解决,对拒不解决的,一律停工整改。

严审批,源头清欠。住建局把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承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办理开复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对无开复工手续私自施工的, 一经发现一律停工。同时明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是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的基本要件。

明责任,递次清欠。他们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项目谁主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乡镇和包保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全力负责本辖区和包保项目的矛盾化解;清欠办对包保单位不能解决的难题作进一步化解,并将其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和欠薪逃匿案件移交公安部门。

齐研判,公正清欠。清欠办每周召开一次案件研讨会,由法院、公安、人社、住建、信访及相关部门主管副局长参加,通过联席研判农民工上访讨要工资的形势,针对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善疏导,依法清欠。对资金链出现断裂暂时无力清偿农民工工资的企业,由当地乡镇政府和清欠办共同疏导用人单位与工人签订还款协议分期还款。对已经停产和可能倒闭的铁矿的工人工资,由当地乡镇政府和清欠办共同疏导工人到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拍卖相当于工资数额财产,支付工人工资。

抓警示,舆论清欠。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 “黑名单”制度,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群体上访的施工企业,责令施工企业履行支付义务,同时列入建设领域违法违规 “黑名单”,通报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住建局, 取消其在平泉从事建筑施工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