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江西省政府研究同意,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正式成立,省政府副省长担任委员会的主任。江西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适应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劳动关系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全省劳动关系形势,组织协调、统筹解决省协调劳动关系的重大情况和问题,指导和推动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组织实施全省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