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政策引领 不断创新突破 推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和营商环境优化双提升
发布日期:2019-12-31                               打印本页

  2019年,福建省厦门市人社局以服务经济发展为第一要务,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首要职责,改进思想理念、整合政策资源、优化服务导向,以创新政策引领释放企业发展活力。

  一、坚持改进理念,推动人社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为进一步呼应企业诉求,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厦门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平台经济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指引》,以规范平台经济企业从业人员劳动关系和解决平台经济企业参保难问题为抓手,着力构建既推动平台经济快速、健康、高质量发展,又适应平台经济从业人员特点的用工管理体制,推动从业人员应保尽保,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出台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意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围绕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开展业务,基本形成了企业用工、企业人才、技能培训、劳动关系、直接减降成本的政策和服务产品集成。

  二、完善政策体系,实现服务模式由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一是梳理政策法规。全面梳理劳动合同、企业工资分配、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关系政策措施,形成政策清单;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落实的操作细则;认真开展调研,发现和纠正政策落实不到位、配套机制不完善、有关规定不执行的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方向清。二是聚焦集成服务。编制《惠企政策进园区宣传推介手册》,涵盖服务企业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服务等7大类59项人社业务政策,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政策查询和指导。由于稳岗补贴等政策措施到位,在受对外贸易摩擦影响企业较多的不利形势下,全市劳动关系持续保持和谐稳定。三是强化政策指引。凝炼现有政策法规要点,形成《企业使用超龄人员政策规范指引》《技能人才“企校合作学徒制”培养模式政策指引》《企业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政策指引》《厦门市企业淡旺季用工调剂规范指引》《企业用工方式规范指引》《企业工时制度政策指引》等6份政策指引,促进企业规范用工,助力改善营商环境,深获企业好评。

  三、持续创新研究,推进服务手段由“单一型”向“全域型”转变。在《厦门市企业劳动保障监察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研究制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技工院校、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评价办法,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申领相对人、人事考试考生和职工劳动保障诚信记录管理办法,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督促引导监管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守法诚信、规范经营。同时,针对平台经济企业从业人员用工新特征厦门人社局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完善平台经济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拟将平台经济企业纳入保险保障范畴,切实保障平台经济企业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平台经济稳步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