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发布2010年工资指导线
发布日期:2010-12-03                               打印本页

       
 
    10月21日,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开封市近日发布了2010年工资指导线,适用范围为开封市城镇各类企业的在岗职工工资分配,企业可依此合理确定今年的工资增长率,执行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该市各企业可依其去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工资增长上线为20%,下线为3%,基准线为15%,涨幅比去年有提高。

    开封市有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对于我市正常生产、经济效益和工资水平处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企业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又大幅度低于行业工资水平或开封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原则上不得突破上线。这位负责同志还特别提醒说,对于经济效益下滑、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原则上不低于下线,以保持职工的实际工资水平不下降。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汴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