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确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地区
发布日期:2017-04-28                               打印本页

2017年4月19日,经新疆自治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开展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地区作为先行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的试点地区,下一步两地将结合当地实际,紧密贴合新疆工作现实情况,以维护民族团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拟定自治区和市(州)共同创建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昌吉州阜康市两地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构建方案。以实施方案为指导,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试点工作,为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工作探索路径,积累经验。